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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詩卷哀時有變風

——序《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反勞基法修惡詩選》

南亞電路板錦興廠企業工會秘書  蔣闊宇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  周聖凱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詩選的編輯與出版,目的在以文學的方式,為2015年以來「反對勞基法修惡」的運動留下見證。但為甚麼是文學呢?因為相關詩作的出現,代表這一波反對運動不僅限於傳統工運的組織動員,更捲動了工人組織陣地以外更廣泛的社會力。文學是一個象徵。

勞基法自1984年實施以來,歷經兩次修訂,都激起全國自主工運南北串連,發動大規模抗爭。第一次是2000年民進黨首次執政後的「84工時鬥爭」;第二次就是這波,民進黨二度執政後,延續國民黨「砍掉七天國定假日」的方向,延長加班工時、開放工時彈性。而文學,雖在84工時鬥爭中幾近缺席,卻在後一波運動佔有一席之地。

2017年發生包括蝶戀花事件、國道翻車事件、全聯員工過勞死等等在內,一連串因為工時過長而導致的不幸事故。同年9月,新潮流系的賴清德接任行政院長,以鐵腕手段推動勞基法修法,社會一片譁然。諷喻時事的現代詩出現了,一首接一首,經由臉書、批踢踢、晚安詩等網路社群,以及部分平面媒體傳播,獲得千名萬名網友的大量轉載。

11月,自主工運在勞動部前發動絕食抗爭,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蒐集網路上諷喻時事的現代詩作品,發起「我現在沒有時間了」讀詩晚會,邀請詩人們到絕食現場朗誦現代詩。這場晚會是本書的原型。

2018年1月10日,勞基法修法強度關山,不論是各地工會的集結抗爭、台北青年的城市夜行、第四月台的臥軌行動,都攔不下執政黨這輛通往過勞的失速列車。自主工運輸了這場戰役。然而,縱使是輸了,這段記憶也該留存下來。詩人鴻鴻長期關注社會議題,黑眼睛文化與工會團體經過討論,凝聚共識,決定在「我現在沒有時間了」讀詩晚會的基礎上擴大選編網路詩作,這是本書出版的緣由。

選詩的標準很簡單,凡是在這一波反對勞基法修惡的運動中,用或此或彼的方式發揮過影響力的作品,皆在選編之列。因此,這些現代詩的寫作時間未必與反修法運動重疊,但只要它們曾透過平面媒體,或者網路媒介,譬如批踢踢,或者組織活動,譬如抗爭晚會,表達了對勞動議題的看法,就符合選錄的標準。然而,因為編者眼界有限,難免會有遺珠,這一點希望讀者海涵。

本書收錄的現代詩雖以勞動議題為主軸,但並不是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詩選,也不是一堆內容刻板單調的「宣傳品」。在所有這些詩作當中,不同的詩人從各自角度出發,呈現出多元的看法。對於過勞惡化的擔憂、對於職場解雇的恐懼、對於環境改變的期待、對於人生規劃的幻滅、對於權貴說詞的嘲弄、對於政治現實的無奈等等,不及備載的主題,涉及勞動議題的方方面面,都是現代生活裡真誠的文學反省。

有些作品並不優美,有些作品透露著厭世的情緒,有些作品有意識地去破壞詩體的結構,但所有這些,不該被簡單地視為「偏激」、「搗亂」,就取消其美學上或文學上的價值。相反,面對國家強推惡法,隨之而來勞動條件的全面下降,這些內容與情緒,都是真實,都需要受到重視。日治著名詩人林朝崧曾有句,詩卷哀時有變風,此之謂也。

而作為當代工運史的見證之一,本書在詩作之外,也收錄這段時間裡街頭的影像,以及相關背景論述,希望能讓後之來者,在書中整體性地重見這波運動的感覺結構。

在相關論述的部分。本書在開頭提供一篇政治社會分析,希望能夠為讀者呈現現代詩寫作的時空背景,以利理解作品。這篇分析的作者盧其宏是台灣大學經濟學研究所博士,同時,也是廣為人知的工運份子,2016工鬥的組織者,從七天假到一例一休,這場休息時間的戰爭,他從頭到尾參與。本書末尾則提供一篇關於反修法運動的質性分析,希望呈現出這波運動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作者吳嘉浤是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的秘書,相信以他第一線工作的經驗,有足夠的穿透力,洞察運動的核心。

在街頭影像的部分,主要來自攝影家張榮隆,他長期以來投入台灣社運街頭現場的攝影,用極具風格與才華的鏡頭,見證風起雲湧的社運歷史。其次,則有部分工會幹部或組織者在運動現場拍攝的照片。

台灣文學與社會運動的相輔相成,是件令人期待的事。歷史上曾經存在不同的典範,二〇年代新文學運動與社運的分進合擊、七〇年代的鄉土文學、八〇年代的政治小說等等,不同時代的文學展現不同時代的心靈。今天的文學能夠用甚麼方式跟社運互動,表達出人們在環境變動中的經驗與感受呢?我們其實並不知道。但這本詩選作為一個初步嘗試,希望拋磚引玉,讓更多人一起思考未來的可能性。是以為誌。


2018-04-16 完稿

有關競爭力

今年洛桑世界競爭力年報一出爐,台灣排名從14變成17,一堆「幹話」和「鬼扯」馬上出現了。光是這則新聞就可以看到有多少人想趁機帶風向,準備在輿論上對台灣勞工軟土深堀,為勞基法進一步修惡做試探。

國發會新聞稿指出,「勞動市場」指標排名的下降乃是退步幅度最大的部份,反映了勞基法修法導致工時縮短,暗示勞基法是台灣競爭力倒退的主要原因。商總幹話第一把交椅賴正鎰則說,勞基法修法以後,工時規範依舊缺乏彈性,導致企業運作成本提高,勞基法過度偏向勞工。

資方和官方一搭一唱,暗示大家勞基法應該再修,再進一步為企業鬆綁,台灣才有救。這完全是胡說八道。

在瑞士洛桑的報告中,台灣名次下滑的原因是「企業效能」評比明顯的倒退,勞動市場只是企業效能中的一個次級項目。而在「企業效能」項目當中,台灣排名最差的項目分別屬於三個子項目。

第一類是和「勞動市場」有關的指標。仔細看看這些弱勢項目,就會發現排名倒退的原因是「國內企業環境留不住人才」、「報酬給不夠」。怎樣才能讓員工留下來安心工作?那絕對不是「長工時、低工資」的環境。這和商總主張的進一步鬆綁勞基法,完全背道而馳。

- 企業重視吸引、留住人才
- 國內企業環境能吸引國外高階人才
- 人才外流不會影響競爭力
- 資深經理人具有足夠國際經驗
- 經理人報酬
- 有能力的資深經理人才供給充裕
- 金融財務人才充裕

第二類是和「經營管理」有關的指標。仔細看看這些弱勢項目,就會發現排名倒退的原因是「企業管理無法採納員工意見」。台灣企業普遍未能聆聽勞方意見,這已經是常識了。有多少勞工因為「說真話」而被懲處? 華航員工因為發行工會刊物被提告加重毀謗,在工會的網路社團發表言論,竟遭公司移送人事評議會;美光工會理事長因為試圖改變不當管理,遭到解雇,勞動部裁決資方違法,資方至今不讓復職。其他沒有工會的職場只會更糟。

- 企業廣納員工價值觀
- 社經改革的需求(Need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reforms)

第三類是和「金融」有關的指標,原來台灣企業不遵守金融法規,正是造成自身效能排名落後的原因。

- 銀行法規遵循

從這份瑞士報告裡可以知道,要改善台灣的世界競爭力、改善企業效能,方法絕對不是進一步鬆綁勞基法讓資方更有「彈性」,去用更省錢的方式延長勞工的工時,而是要對雇主的社會責任有更多要求。

反過來說,改善的方法首先要給員工更好的工作環境,錢給多一點,工時少一點,才有可能留住人才;其次要改變公司內部的「白色恐怖」,善待說真話的員工,讓民主的價值進入職場;第三企業要守法,而且,除了金融法規,其他法規也該遵守,譬如勞基法。

所有這些指標和勞基法彈性夠不夠有甚麼關係呢?和「工時規範」應該進一步對資方鬆綁有甚麼關係呢?那些想帶風向的人省省吧,人民不是白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知道誰在愚弄社會、愚弄大家。

看看今天的新聞就知道了,2017年台灣平均年總工時高達2035小時,在OECD國家中排名世界第三高,工時根本沒有縮短。這種情況,說工時規範導致台灣競爭力下降,會不會太鬼扯了一點?

詳見

[國發會新聞稿]

[洛桑競爭力年報指標細項]

[2017年總工時]


2018-07-06 於臉書

工運參選才能改革藍綠政治

最近有種感覺,現階段,自主工運不只應該把「政治化」提上議程,而且應該要有更多人投入選舉,台灣左翼才有可能在藍綠兩黨之外進行新的政治串連,乃至於政治集結。如此才有可能改革當前議會政治,它對基層工人的聲音早已麻木不仁。那個「政治集結」的想像,或許是某種類似過去「黨外運動」的東西,只是這一次,黨外不再是指國民黨之外,而該是指藍綠兩黨之外。

藍綠兩黨的共犯結構

過去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採取過一系列不利於勞工的政策。近一點的有22k、砍七天國定假日等等直接延長工時、降低薪水,犧牲勞方為資方減少人事成本的荒謬政策。在更遙遠的戒嚴時代,黨國威權則在各級生產事業扶植御用工會,不讓基層工人爭取權益;甚至在工會法中設置世界最難的罷工門檻,限縮勞工團體的爭議權與影響力。所有歷史的沉澱物形塑了今天台灣工人的職場環境,以及那些被勞工的噤聲與無力給慣壞了的雇主。

曾經我也期待黨外出身的民進黨執政以後能帶來改變,可是,新政府不只是延續國民黨砍七天國假、損勞方利資方的政策方向而已,當蝶戀花事件、國道翻車事件、全聯員工過勞死等不幸事故不斷發生,民進黨政府一如老國代,竟利用國會絕對多數的優勢強行修改勞基法,讓單月加班工時可以合法延長,讓雇主可以用更少的成本要求勞工密集上班。美其名曰彈性,實際增加過勞風險,這幾週,新聞上又出現過勞駕駛的司機車禍撞死警察的不幸事故。

更悲哀的是民進黨在工會政策方面也緊跟著國民黨的腳步。華航罷工以後,民進黨立委多次放話修法進一步提高罷工門檻,讓合法罷工更難發生。而當華航的改革派工會幹部透過員工選票,一票一票取得企業工會的領導權,民進黨政府並沒有保障這個自主化以後的工會,相反,新政府所安排的管理者打壓工會更為強硬。華航幹部一個一個被記過、調職;發行工會刊物被提告加重毀謗;會員代表在工會的網路社團發表言論,竟遭公司送到評議會,準備懲處。這跟當年國民黨對工會的控制,根本目標一致,民進黨已站到當年黨外運動中自主工會的對立面。

在基層,我看到的是新政府拿著國民黨過去用來對付勞工的手段,繼續對付勞工。以黨外運動後繼者自居的民進黨,拿著國民黨製造的工具,違背了民主主義與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不管執政黨是藍是綠,同樣壓榨勞工,並且用強硬手段阻止工會自主化。兩黨共構出另一種無視基層聲音、漠視改革訴求的社會體系,過去是一黨專政的威權,現在是兩個政黨,看似可以選擇,卻用一樣的方法來對付勞工。

工運參選才能改革政治

台灣目前的政黨政治已容不下民間基層的聲音,在反對勞基法修惡運動的過程中,勞工立場的進步觀點,媒體再怎麼報,喊得再大聲,全是「錄音帶」,根本影響不了立法院的決策方向。而議會之外,在反修法運動的過程中,不論是自主工運的南北串連大遊行、工人代表的絕食抗爭、五一平台動員癱瘓忠孝東路、第四月台的臥軌行動、台北青年的城市夜行,抗爭強度這麼高,卻全不足以動搖國家的政策方向。當執政者決意制度性地提高對勞工的剝削,工運拿它沒辦法。

有些佛系運動者主張政黨政治與選舉活動是有錢人和財團的遊戲,工運該碰都不碰,只要透過街頭抗爭施加足夠的壓力,時候到了,自然影響政策的走向。這是錯誤的,因為來自街頭的影響有其極限。如果要靠純粹抗爭來擋下賴清德內閣的鐵腕修惡勞基法,如同去年11月工鬥有一篇文章指出,恐怕需要一次「全島總罷工」。這在當時當然不可能發生,然而,這不只代表自主工運的實力不夠,你也不可能每逢政策變動就總罷工一次。

因此,不管抗爭實力累積到何種程度,自主工運終究需要政治上的實質影響力,而取得這種影響力的第一步是選舉。如果沒有這份影響力,每當工運不足以發動足夠強度的抗爭,譬如全島總罷工,就只能任由當權者決定政策的走向,然後大家一起在街頭上擁抱痛哭哀嘆勞工自己不爭氣。而那決定了一般勞工勞動條件的勞基法、影響了勞工團體實質力量的工會法,全部任由藍綠兩黨刪來改去,拿去做他們的政治交換。

台灣的兩黨政治已經出現僵化、封閉的性質,且越來越嚴重地向財團傾斜,在排除基層勞工聲音的同時,將社會資源輸送給財團,而不是更有需要的弱勢者。當一黨獨大變成兩黨獨大,放眼中央與地方找不到完全獨立自主的政治力量,台灣只剩下大拜拜似的、形式上的民主,無助於反映基層的需要、提高大家的生活品質。這種虛假的民主政治需要有人改革,而改革不可能來自國民兩黨或其隨附小黨,只能來自藍綠以外。

自主工運現在是要回頭期待國民黨,還是要繼續年年含淚投給民進黨,還是有人不顧成敗、跳進去投入政治改革?

兩黨之外的政治集結

用傳統左翼的語言來說,「經濟鬥爭」與「政治鬥爭」誰先誰後,不該是一組「雞生蛋或蛋生雞」的問題,而是辯證性的。現實地看,在今天如果沒有經濟鬥爭而只投入政治,便會陷入藍綠對立的框架,或者靠這黨,或者靠那黨,而當藍綠兩黨都要修惡勞基法,就只能「大悲無言」;如果單純地做經濟鬥爭而放棄了政治,每當重大政治議題來襲,或者遇到地方資源的分配問題,工運力量便會在藍綠勢力的拉扯之下分化。

在維持戰鬥工運路線的前提下,眼前的問題不是現階段該搞政治鬥爭或者經濟鬥爭,而是在兩者並行的同時,如何真正擴大自主工運的政治影響力?

回顧解嚴前黨外運動的歷史,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一群被當時政治體制給排除的「黨外」聲音如何逐步取得政治影響力?那是有許多人在拒不加入既存國民黨的情況下前仆後繼地投入選舉,不計成敗,只為了讓大家知道台灣需要有不同的聲音進入政治領域。當年的黨外候選人多半標榜「無黨無派」,其目的為反映當時代議政治所無法容納的民間聲音。縱使沒有選上,也要立下標竿,讓大家知道參與政治不是不可能,而是一件可以做、可以嘗試的事情。

1973年「黨外四人聯合陣線」聯名參選市議員,全部落選,卻為後來民間力量的政治參與開闢了道路。而當各地參選的人越來越多,1977年便發生了黨外人士大串連的情勢,直接造成黨外勢力取得縣市長、省議員與台北市議員的多名席次,凝聚了主流政黨以外的政治力量。我要問的是,這種各方勢力在既存代議政治以外分別投入選舉,從而拋磚引玉,後續擴大串連,從而改變台灣代議政治體質的大戰略在今天是否仍有參考價值?

「民主要制衡,制衡靠黨外」是當年的口號,目標在於透過參選改革代議政治的體質。如果那段歷史是有參考價值的,現在2018年,自主工運應該盡可能多一些人在各地投入選舉,讓台灣各地懷抱改革理想的人看到站在勞工立場投入政治的可能性,才可以期待台灣左翼下一波在「黨外」的串連與集結。


2018-06-08 於苦勞網

對於左聯組黨的一點看法

對於左聯組黨的一點看法。前陣子新聞報導有左翼人士計畫籌組政黨後,在許多場合聽到了討論或一些聲音,我基本上算是有被邀請參與討論,但因為自己工作很忙碌的關係,沒有積極投入,這篇,某種程度算是跟工會界的朋友對話一下。

首先,我其實非常佩服參與籌組政黨的前輩,尤其是黃德北、羅德水和林子文,一定程度上是被熱情感召所以盡量投入時間參與討論。在這種時刻,他們出來組織政黨,還要面對選舉,實在是非常大的勇氣,說真的我覺得前景未必比我的詩集銷售量樂觀。有些朋友會說「這個政黨都已經弄得差不多了才找我們,所以覺得不被尊重」,我不贊成這個說法。整個社運圈子雖然不大,但總也有幾百人,我所屬的工作單位和我也絕對不是他們第一個找的人,難道不是開頭就被找,就一定不能參與或合作嗎?

另外,據我所知,在4月7日的會議前基本上應該什麼都沒有定案。我認為如果有意見,多參與討論然後好好辯論會比較有意義。還是不免要說,這幾年來許多人對於參與第三勢力和選舉作過許多嘗試,那真的都有「一開始就找大家談」嗎?當然沒有,但好像大家包括我也還是會去支持不是嗎?

有些朋友認為「籌組政黨現在不是時候,大家應該先有合作基礎,之後再說。」這句話我相當程度同意,左翼現在哪裡有條件組織政黨?不過,如果依照這樣的概念,大概台灣左派永遠不會有可以組織政黨的時候,我也不認為往後大家會有怎樣的合作基礎。今年五一遊行其實是從馬英九執政時2009年金融海嘯後大遊行的連續第十次辦理了(沒錯,2000年到2008年其實連五一遊行都不一定辦的出來),這10年的合作,請問大家究竟建立了哪些基礎?

當然也有朋友會說,那麼現在應該好好推動廢除勞基法的公投,但是說句實在話,又有多少單位準備認真地打公投這場仗呢?大家準備投入多少資源呢?說要組織全國的戰鬥總工會,更是完全只聞樓梯響。悲觀地說,下次重大法令修惡,大概又會看到眾多勞工和工運人士感嘆工運沒有自主的政治力量,真令人難過。因為就連勞基法連續修惡後勞工輸到脫褲的現在,重要的三股行動方向「公投連署」、「組織全國戰鬥工會」還有「組織階級政黨」,大家也根本沒有願意一起合作努力。

還有很多朋友說「這個政黨裡面太多統派,跟社會潮流不符」,其實我也知道許多參與者是統派背景,但這裡我不想打迷糊仗,公開清楚地說,我會去入加入這個政黨,同時我支持台灣人獨立自決,更反對跟目前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統一。現在的中國共產黨對於底層人民的壓迫是非常清楚的,完全不符合左翼的理念。如果這個政黨中的任何朋友無法接受我這個言論,就在成立大會當天反對我入黨或來跟我辯論,非常歡迎。

最後必須要說,這時候大家應該共同花力氣討論組織左翼政黨的事情,我當然知道每個人都有利益盤算,都希望在對自己團體最划算的時候進場,這非常合理。但是今天組階級政黨的困難,明天也未必會解決。大家杯葛來抵制去,再來說左翼沒有政黨不行,實在很奇怪。人家幾個第三勢力政黨的人跳來跳去,跟民進黨內派系串聯,大家馬上要跟第三勢力堅壁清野,覺得那些單位欺騙性高,不可沾染;但輪到討論左翼自己組黨時又瞻前顧後,這真的是有政治方向嗎?

其實,我最認同的一種說法是「現在應該要繼續培養戰鬥性的工運路線,而非組織政黨」。因為持續的集體行動才能喚起工人的階級意識,戰鬥性的工運才能鍛鍊堅實的工人組織。所以最後預告,4月24日幸福高爾夫球場的桿娣還可能有下一波的行動,呼籲大家一起參加,不要只讓少數人如我的同事們,天天在林口山區跟警察和球場保全打追逐戰,半夜跟這些工人開會還有與資方談判。真實的戰鬥性的工運真的很孤單也很辛苦,大家拜託一起來。


2018-04-14 於臉書

勞基法公投與第三勢力

算一算,距離1月10日民進黨硬幹修惡勞基法,已經兩個多月。這個重要事件,引出各種動力。有人說要組戰鬥性的全國總工會,不過,目前除了我的同事吳嘉浤出來寫過文章,呼籲對話,原本高喊的人沒有下文。另一股動力則是「退回惡法」的公投連署,時代力量、社民黨,以及自主工運系統組成的「勞權公投聯盟」,分別提出了各自的公投版本,現在也都通過第一階段連署。

而第二階段的連署,則需要在五、六個月內達到三十萬人,才有辦法趕上在年底「大選時綁公投」的目標。所以,趕這時間,當然是符合第三勢力政黨的利益。

前幾天,時力與社民黨幾乎同時宣佈放棄第二階段連署,轉而支持勞權公投聯盟的版本。連署的力量集中起來當然是好事,不過,作為曾經考慮跟第三勢力合作,而被批判為投機的其中一員,我得站出來說:基本上第三勢力政黨所設想的,不外乎使用勞基法議題,塑造「進步」形象,好在年底「大選綁公投」時,最大化地動員潛在支持者,創造最有利的選舉結果,擴張自己取得的席次。

因此,對第三勢力政黨來說,公投連署當然最好由勞團來弄,他們就可以好好拼選舉。這時候,說工運與政黨在關係上有沒有實質合作,都是打迷糊仗。往後,第三勢力政黨如果拿出相當程度的連署書,就可以繼續在反對勞基法修惡這條戰線上保有「進步」的一席之地。這種情況,你如果不跳出來,請這些第三勢力政黨別拿連署書來,我們工人要自己拼,基本上就是準備進入這個佈局了。而這個局的結果,顯而易見。

說這些,未必是要在公投運動上主張什麼,因我本來就認為工人運動該保留跟第三勢力合作的空間,不管對方是哪個政黨。但是話要說白,現在,當實際狀況擺在眼前,比較好釐清各自有沒有真的在堅持理念。

前幾個月,有些朋友非常反對工運跟第三勢力合作,因為非常有可能被收割,不該有模糊空間;也有人認為凡是代議制就別碰。 但問題從來不是工運要不要被收割,一旦接受第三勢力給予的公投聯署書,收割的效果已經完成。在目前的政治局勢上,工運難以回避跟第三勢力進行各種合作,大家該要正視這個事實。只是,不知道主張完全不跟第三勢力合作的朋友,現在認為該如何行動呢?


2018-03-23 於臉書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在立法院,每六十秒,有一分鐘過去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每換一個行政院長
我的一天,就會變得更長

下個月開始,做一個更有效率的人
我又得到三百個小時
除了用來加班,還有其他用途
譬如向老闆證明我有五萬的價值
譬如跟老闆說
那三百小時,我要出國去玩

縮短洗澡的時間,減少睡覺的時間
不再上網看一些沒意義的影片
很神奇,我的產值又提高了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可以用來證明自己值得加薪
或者回去
看看我年老的父母

三十歲以後,我比別人更害怕做夢
夢見一間公寓與一輛休旅車
夢見我不敢生的那個兒子
在午夜的搖籃裡哭泣
還有我不敢娶的那位新娘
說他想要個家,連他也想出國去玩

在台灣,每三十秒,就有一個貿易協定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每十一天,就有一人過勞死
每一個人,可以連續工作十二天
但每一個四年
只能得到一張選票

好了,別再抱怨了
如果你能更好地控制自己
一天就能有二十八個小時
如果你沒有
行政院長會幫你做到


2017-11-18 初稿

七休一鬆綁,勞基法修法倒退三十年

「七天需有一天休息」是勞基法自一九八四年實施以來,對於勞工身心健康的最低保障。這次行政院推出勞基法修法草案,只要「勞資雙方協議」,「七休一」就可以變成「十四休二」。然而,七休一根本不是一例一休的產物,如果政府意圖是檢討一例一休,根本不該魚目混珠,把勞基法卅年來的最低健康保障一起改掉。這跟減少過勞、縮短工時的方向完全背道而馳。

勞基法在許多事項上賦予勞工「共同決定權」,譬如變形工時、責任制等等,都需要工會同意或勞資協議後方可實施。行政院的修法版本進一步擴大了共同決定事項。未來,輪班間隔可以從十一小時「協議」縮短成八小時;加班時數上限可以從每月四十六小時「協議」成五十四小時;七休一也可以「協議」成十四休四。

然而,實務上,勞資協議在台灣多半是老闆說了算,勞方被迫同意。去年底復興航空關門,興航工會要跟公司協商資遣條件,資方卻說,公司已在勞資會議上達成協議,不再跟工會談。今年年初,宏達電約談個別員工,要求簽字同意調移國定假日,工會反對,公司卻說大家都已簽字同意。更別說其他沒有工會的公司。

德國有《共同決定法》詳細規定勞資協商的項目與程序,還有強大的工會確保協商實質對等;反觀台灣,工會組織率極為低落,勞資協商法令又規定得不清不楚。進行協議的勞方主體是勞工個人、勞資會議,還是工會?他們法律地位誰先誰後?這些關鍵問題,行政院都不處理,就把工時規範丟給定義模糊的「勞資協商」,從中卸除自己的監管責任。這等於是把無組織的、弱小的工人丟入叢林法則,任由資方憑其經濟優勢強取豪奪。

這次勞基法修法,政府號稱檢討一例一休、賦予彈性,實則偷渡廢除七休一,並透過擴大勞資協議事項,規避自身保障弱勢工人的責任。這個法令如果成真,全台灣勞工都會看清楚,民進黨政府站在富人老闆身旁,幫他們鬆綁法令、延長工時,不但不去改善過勞氾濫問題,反而修法去惡化它。凡此種種,希望執政黨三思。

2017-10-31 初稿
2017-11-01 於聯合報

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工時不只是工時

目前的《勞基法》修法爭議首先是一場縮短工時、增加休息時間的戰爭。在台灣,光是從2010年到2014年,就有156名勞工過勞而死,現行勞動體制造成的超長工時正在致人於死,它必須轉型。勞工需要休息,「砍7天假」卻延長了勞工的工作時間;「1例1休」號稱落實周休二日,政府卻發明一種用來加班的「休息日」,讓雇主可以繼續用錢買斷勞工的休息時間。在一般的情況下,雇主要買,勞工是不能拒絕的。

如同16年前,此次《勞基法》的修法政府再度運用「配套措施」在「彈性」的名義底下為資方開後門,抵消實際縮短工時的效果。「彈性」不只是一個關於工時調度的概念。在資方,它根本上是節省人事成本的問題;在勞方,它卻是把時間拿去配合工作的生活品質問題。試想人們口中的「幸福經濟」到底是什麼?不就是「合理工時、合理工資」?

在《勞基法》修法的過程中,可看見台灣政府在勞資雙方中間游移,勞動體制的改革總是跨出一步、倒退兩步。政府不願意正視一個事實,那就是「幸福經濟」是需要成本的,因為勞方工時的減少代表資方人事成本的提高,如果台灣不願意支付這個成本,那勞工就會永遠在「長工時、低工資」的深淵裡徘徊。

在台灣,大多數受雇者因為底薪低廉,需要加班來提高收入;因為加班,工時拉長,資方可以一個人當兩個人用,不需要去雇用更多人手,勞動市場當然向資方傾斜。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此,如果不把工時上限縮短,讓資方選擇補充人力,勞動市場將繼續畸型下去。如果不把工時規範在一個限度,資方總是可以透過降低工資或增加工時彈性,來把人事成本維持在近似水準,扭曲勞動市場。

爭取「歸還7天國定假日」、「2天例假」,從工時問題開始,卻不止於工時,這是整個勞動體制必須要轉型的問題。過往那種幫助企業節稅、削減人事成本的道路,已被證明無助於提高生活品質,現在又到了16年一次的修法機會,須要透過更健全的勞動法令幫助企業跳出不斷cost down的邏輯,完成基層勞動體制的轉型正義。


2016-07-19 初稿
2016-07-21 於中國時報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國道收費員,有理或無理?

國道收費員佔領人事總處,從人事長辦公室窗口對外垂下寫有「廢除約聘僱」的巨幅大字報,他們的訴求有無道理?許多人認為,國道收費員身為約聘雇或臨時人員,簽約時已白紙黑字寫明「一年一聘」,因此,訴求政府根據「年資」發放退休金、資遣費,同時補償勞保損失,乃是於法無據的貪婪行為。公部門約聘雇既不在《勞基法》的保障裡頭,「法理」上站不住腳,自無權要求年資保障。如果你真的這樣想,你已掉入當權者的圈套,「勞勞相殘、弱弱相逼」而不自知。

第一個該問的問題是,身為「勞工」的約聘雇收費員為何不受《勞基法》的保障?他們不分日夜在國道上重複著取票找零的動作,風吹雨打的辛苦更不足為外人道──這是典型的勞力工作,只因為行政院發出來的「解釋函」說他們薪水來自公務體系的「人事費」,所以不具備勞工身分,不適用於《勞基法》。可是,先是有了收費員在國道上服務了數十年,才有行政院的「解釋函」,既然如此,國家所主張的「收費員不是勞工」,根本不是他們不適用於《勞基法》的原因,而是為了排除他們的勞工身分,後來才有的行政院用來自我合理化的「藉口」。而收費員的訴求只是最起碼的《勞基法》待遇,許多不理解的人竟攻擊他們是想當公務員、是懶惰。

那麼,第二個該問的問題,為什麼行政院不把國道收費員解釋成「一群勞工,為了官僚行政的方便而領了人事費」,相反地,卻故意去解釋成「一群領了人事費所以不是勞工的勞動者」呢?首先,如果約聘雇收費員是勞工,國家將會違法,人力運用體系將面臨全面檢討的壓力──根據《勞基法》第9條,約聘雇(定期契約工)如果從事「繼續性工作」,法律將承認其「不定期契約」的地位。簡單來說,依規定任何事業單位不得「約聘」一位勞工長達20幾年,國家為了繼續並合理化這個既成事實,自己的規則自己訂,就把約聘僱收費員排除到法律外頭去。其次,如果收費員具有勞工身分,國家將要付出大筆的金額,不管是以法定退休金資遣費的形式,或者是以補償過去濫用約聘雇臨時人員的「錯誤政策」的形式。更何況,年資最深的抗爭收費員已在國道上服務了29年。

事實上,國道收費員的「雇傭身分」分為兩種──首先,「約聘雇」身分者完全被排除在《勞基法》退休金與資遣費的年資保障之外,只能拿到條件比一般勞工更差更差的「離職儲金」(依年資不同,最多可能會與《勞基法》所規定的差到100多萬);第二,「臨時人員」身分者具備勞工資格,享有《勞基法》起碼的保障,然而,他們的年資只能從2008年算起。換句話說,平均起來都工作了十幾年的他們,所謂「政府已依法結清」的年資只有5年。總而言之,不管是哪一種雇傭身分的收費員,都因為「完全」或「部分」地被《勞基法》排除在外,因而失去了身為「勞工」該有的權利。

打從一開始,不是收費員在「法理」上站不住腳,而是國家濫用權力、任意解釋法條,有意剝奪了他們腳下的磐石、他們的立足之地。這裡必須特別指出兩點──

第一,《勞基法》的基本精神,在於「一視同仁」地保障所有勞動者。勞動者權益的保障是勞動法令存在的「目的」,然而,我國當局卻將之棄若敝屣,以「知法玩法」的方式,工具性地運用法條排除弱勢者,將勞動法的目的從「保障勞工」置換成「剝削勞工」,這是無比荒謬的情境。第二,這些被排除的「年資」(高達15483年)所代表的意義,對雇主(國家)來說只是「錢」該發多少,對勞工來說卻是退休以後下半輩子的生活水平,因此,是「延遲給付的生活工資」,是雇主對員工血汗應盡的義務,更是法律的目的、保障的對象。當國家為了「精簡人力」,運用各種方法鑽營法條、縮短收費員的年資,實際上是讓為國工作了大半輩子的勞工,晚年生活頓失依靠,更平白剝奪了十幾年、二十幾年青春奉獻的「延遲工資」。找盡理由閃避自己該負的責任,為此不惜扭曲勞動者的法定權益。


如果用更宏觀的視野來看待收費員抗爭裡法律的「排除政治」,就會發現,不論是對全島受薪階級傷害最深的「責任制」、「變形排班」或拖垮了整體勞動條件的「非典型就業」,全部是在圖利財團的政策下,把勞工從勞動法令的規範中排除出去。簡單說,我先修法給你縮短工時,再用「責任制」、「約聘雇」等等後門漏洞把你排除到法律外頭,讓你看得到吃不到。讓法律的「例外狀態」從外部去拖垮法律的「正常保障」,這樣,台灣社會的勞動權益哪有伸張的一天?在這個意義上,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喊出「廢除約聘雇」,正是在反抗當局這種法律的「排除政治」,不只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禁絕人力的胡亂運用,扭轉全台灣就業環境的非典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