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工時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工時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詩卷哀時有變風

——序《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反勞基法修惡詩選》

南亞電路板錦興廠企業工會秘書  蔣闊宇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  周聖凱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詩選的編輯與出版,目的在以文學的方式,為2015年以來「反對勞基法修惡」的運動留下見證。但為甚麼是文學呢?因為相關詩作的出現,代表這一波反對運動不僅限於傳統工運的組織動員,更捲動了工人組織陣地以外更廣泛的社會力。文學是一個象徵。

勞基法自1984年實施以來,歷經兩次修訂,都激起全國自主工運南北串連,發動大規模抗爭。第一次是2000年民進黨首次執政後的「84工時鬥爭」;第二次就是這波,民進黨二度執政後,延續國民黨「砍掉七天國定假日」的方向,延長加班工時、開放工時彈性。而文學,雖在84工時鬥爭中幾近缺席,卻在後一波運動佔有一席之地。

2017年發生包括蝶戀花事件、國道翻車事件、全聯員工過勞死等等在內,一連串因為工時過長而導致的不幸事故。同年9月,新潮流系的賴清德接任行政院長,以鐵腕手段推動勞基法修法,社會一片譁然。諷喻時事的現代詩出現了,一首接一首,經由臉書、批踢踢、晚安詩等網路社群,以及部分平面媒體傳播,獲得千名萬名網友的大量轉載。

11月,自主工運在勞動部前發動絕食抗爭,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蒐集網路上諷喻時事的現代詩作品,發起「我現在沒有時間了」讀詩晚會,邀請詩人們到絕食現場朗誦現代詩。這場晚會是本書的原型。

2018年1月10日,勞基法修法強度關山,不論是各地工會的集結抗爭、台北青年的城市夜行、第四月台的臥軌行動,都攔不下執政黨這輛通往過勞的失速列車。自主工運輸了這場戰役。然而,縱使是輸了,這段記憶也該留存下來。詩人鴻鴻長期關注社會議題,黑眼睛文化與工會團體經過討論,凝聚共識,決定在「我現在沒有時間了」讀詩晚會的基礎上擴大選編網路詩作,這是本書出版的緣由。

選詩的標準很簡單,凡是在這一波反對勞基法修惡的運動中,用或此或彼的方式發揮過影響力的作品,皆在選編之列。因此,這些現代詩的寫作時間未必與反修法運動重疊,但只要它們曾透過平面媒體,或者網路媒介,譬如批踢踢,或者組織活動,譬如抗爭晚會,表達了對勞動議題的看法,就符合選錄的標準。然而,因為編者眼界有限,難免會有遺珠,這一點希望讀者海涵。

本書收錄的現代詩雖以勞動議題為主軸,但並不是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詩選,也不是一堆內容刻板單調的「宣傳品」。在所有這些詩作當中,不同的詩人從各自角度出發,呈現出多元的看法。對於過勞惡化的擔憂、對於職場解雇的恐懼、對於環境改變的期待、對於人生規劃的幻滅、對於權貴說詞的嘲弄、對於政治現實的無奈等等,不及備載的主題,涉及勞動議題的方方面面,都是現代生活裡真誠的文學反省。

有些作品並不優美,有些作品透露著厭世的情緒,有些作品有意識地去破壞詩體的結構,但所有這些,不該被簡單地視為「偏激」、「搗亂」,就取消其美學上或文學上的價值。相反,面對國家強推惡法,隨之而來勞動條件的全面下降,這些內容與情緒,都是真實,都需要受到重視。日治著名詩人林朝崧曾有句,詩卷哀時有變風,此之謂也。

而作為當代工運史的見證之一,本書在詩作之外,也收錄這段時間裡街頭的影像,以及相關背景論述,希望能讓後之來者,在書中整體性地重見這波運動的感覺結構。

在相關論述的部分。本書在開頭提供一篇政治社會分析,希望能夠為讀者呈現現代詩寫作的時空背景,以利理解作品。這篇分析的作者盧其宏是台灣大學經濟學研究所博士,同時,也是廣為人知的工運份子,2016工鬥的組織者,從七天假到一例一休,這場休息時間的戰爭,他從頭到尾參與。本書末尾則提供一篇關於反修法運動的質性分析,希望呈現出這波運動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作者吳嘉浤是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的秘書,相信以他第一線工作的經驗,有足夠的穿透力,洞察運動的核心。

在街頭影像的部分,主要來自攝影家張榮隆,他長期以來投入台灣社運街頭現場的攝影,用極具風格與才華的鏡頭,見證風起雲湧的社運歷史。其次,則有部分工會幹部或組織者在運動現場拍攝的照片。

台灣文學與社會運動的相輔相成,是件令人期待的事。歷史上曾經存在不同的典範,二〇年代新文學運動與社運的分進合擊、七〇年代的鄉土文學、八〇年代的政治小說等等,不同時代的文學展現不同時代的心靈。今天的文學能夠用甚麼方式跟社運互動,表達出人們在環境變動中的經驗與感受呢?我們其實並不知道。但這本詩選作為一個初步嘗試,希望拋磚引玉,讓更多人一起思考未來的可能性。是以為誌。


2018-04-16 完稿

有關競爭力

今年洛桑世界競爭力年報一出爐,台灣排名從14變成17,一堆「幹話」和「鬼扯」馬上出現了。光是這則新聞就可以看到有多少人想趁機帶風向,準備在輿論上對台灣勞工軟土深堀,為勞基法進一步修惡做試探。

國發會新聞稿指出,「勞動市場」指標排名的下降乃是退步幅度最大的部份,反映了勞基法修法導致工時縮短,暗示勞基法是台灣競爭力倒退的主要原因。商總幹話第一把交椅賴正鎰則說,勞基法修法以後,工時規範依舊缺乏彈性,導致企業運作成本提高,勞基法過度偏向勞工。

資方和官方一搭一唱,暗示大家勞基法應該再修,再進一步為企業鬆綁,台灣才有救。這完全是胡說八道。

在瑞士洛桑的報告中,台灣名次下滑的原因是「企業效能」評比明顯的倒退,勞動市場只是企業效能中的一個次級項目。而在「企業效能」項目當中,台灣排名最差的項目分別屬於三個子項目。

第一類是和「勞動市場」有關的指標。仔細看看這些弱勢項目,就會發現排名倒退的原因是「國內企業環境留不住人才」、「報酬給不夠」。怎樣才能讓員工留下來安心工作?那絕對不是「長工時、低工資」的環境。這和商總主張的進一步鬆綁勞基法,完全背道而馳。

- 企業重視吸引、留住人才
- 國內企業環境能吸引國外高階人才
- 人才外流不會影響競爭力
- 資深經理人具有足夠國際經驗
- 經理人報酬
- 有能力的資深經理人才供給充裕
- 金融財務人才充裕

第二類是和「經營管理」有關的指標。仔細看看這些弱勢項目,就會發現排名倒退的原因是「企業管理無法採納員工意見」。台灣企業普遍未能聆聽勞方意見,這已經是常識了。有多少勞工因為「說真話」而被懲處? 華航員工因為發行工會刊物被提告加重毀謗,在工會的網路社團發表言論,竟遭公司移送人事評議會;美光工會理事長因為試圖改變不當管理,遭到解雇,勞動部裁決資方違法,資方至今不讓復職。其他沒有工會的職場只會更糟。

- 企業廣納員工價值觀
- 社經改革的需求(Need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reforms)

第三類是和「金融」有關的指標,原來台灣企業不遵守金融法規,正是造成自身效能排名落後的原因。

- 銀行法規遵循

從這份瑞士報告裡可以知道,要改善台灣的世界競爭力、改善企業效能,方法絕對不是進一步鬆綁勞基法讓資方更有「彈性」,去用更省錢的方式延長勞工的工時,而是要對雇主的社會責任有更多要求。

反過來說,改善的方法首先要給員工更好的工作環境,錢給多一點,工時少一點,才有可能留住人才;其次要改變公司內部的「白色恐怖」,善待說真話的員工,讓民主的價值進入職場;第三企業要守法,而且,除了金融法規,其他法規也該遵守,譬如勞基法。

所有這些指標和勞基法彈性夠不夠有甚麼關係呢?和「工時規範」應該進一步對資方鬆綁有甚麼關係呢?那些想帶風向的人省省吧,人民不是白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知道誰在愚弄社會、愚弄大家。

看看今天的新聞就知道了,2017年台灣平均年總工時高達2035小時,在OECD國家中排名世界第三高,工時根本沒有縮短。這種情況,說工時規範導致台灣競爭力下降,會不會太鬼扯了一點?

詳見

[國發會新聞稿]

[洛桑競爭力年報指標細項]

[2017年總工時]


2018-07-06 於臉書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在立法院,每六十秒,有一分鐘過去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每換一個行政院長
我的一天,就會變得更長

下個月開始,做一個更有效率的人
我又得到三百個小時
除了用來加班,還有其他用途
譬如向老闆證明我有五萬的價值
譬如跟老闆說
那三百小時,我要出國去玩

縮短洗澡的時間,減少睡覺的時間
不再上網看一些沒意義的影片
很神奇,我的產值又提高了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可以用來證明自己值得加薪
或者回去
看看我年老的父母

三十歲以後,我比別人更害怕做夢
夢見一間公寓與一輛休旅車
夢見我不敢生的那個兒子
在午夜的搖籃裡哭泣
還有我不敢娶的那位新娘
說他想要個家,連他也想出國去玩

在台灣,每三十秒,就有一個貿易協定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每十一天,就有一人過勞死
每一個人,可以連續工作十二天
但每一個四年
只能得到一張選票

好了,別再抱怨了
如果你能更好地控制自己
一天就能有二十八個小時
如果你沒有
行政院長會幫你做到


2017-11-18 初稿

七休一鬆綁,勞基法修法倒退三十年

「七天需有一天休息」是勞基法自一九八四年實施以來,對於勞工身心健康的最低保障。這次行政院推出勞基法修法草案,只要「勞資雙方協議」,「七休一」就可以變成「十四休二」。然而,七休一根本不是一例一休的產物,如果政府意圖是檢討一例一休,根本不該魚目混珠,把勞基法卅年來的最低健康保障一起改掉。這跟減少過勞、縮短工時的方向完全背道而馳。

勞基法在許多事項上賦予勞工「共同決定權」,譬如變形工時、責任制等等,都需要工會同意或勞資協議後方可實施。行政院的修法版本進一步擴大了共同決定事項。未來,輪班間隔可以從十一小時「協議」縮短成八小時;加班時數上限可以從每月四十六小時「協議」成五十四小時;七休一也可以「協議」成十四休四。

然而,實務上,勞資協議在台灣多半是老闆說了算,勞方被迫同意。去年底復興航空關門,興航工會要跟公司協商資遣條件,資方卻說,公司已在勞資會議上達成協議,不再跟工會談。今年年初,宏達電約談個別員工,要求簽字同意調移國定假日,工會反對,公司卻說大家都已簽字同意。更別說其他沒有工會的公司。

德國有《共同決定法》詳細規定勞資協商的項目與程序,還有強大的工會確保協商實質對等;反觀台灣,工會組織率極為低落,勞資協商法令又規定得不清不楚。進行協議的勞方主體是勞工個人、勞資會議,還是工會?他們法律地位誰先誰後?這些關鍵問題,行政院都不處理,就把工時規範丟給定義模糊的「勞資協商」,從中卸除自己的監管責任。這等於是把無組織的、弱小的工人丟入叢林法則,任由資方憑其經濟優勢強取豪奪。

這次勞基法修法,政府號稱檢討一例一休、賦予彈性,實則偷渡廢除七休一,並透過擴大勞資協議事項,規避自身保障弱勢工人的責任。這個法令如果成真,全台灣勞工都會看清楚,民進黨政府站在富人老闆身旁,幫他們鬆綁法令、延長工時,不但不去改善過勞氾濫問題,反而修法去惡化它。凡此種種,希望執政黨三思。

2017-10-31 初稿
2017-11-01 於聯合報

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工時不只是工時

目前的《勞基法》修法爭議首先是一場縮短工時、增加休息時間的戰爭。在台灣,光是從2010年到2014年,就有156名勞工過勞而死,現行勞動體制造成的超長工時正在致人於死,它必須轉型。勞工需要休息,「砍7天假」卻延長了勞工的工作時間;「1例1休」號稱落實周休二日,政府卻發明一種用來加班的「休息日」,讓雇主可以繼續用錢買斷勞工的休息時間。在一般的情況下,雇主要買,勞工是不能拒絕的。

如同16年前,此次《勞基法》的修法政府再度運用「配套措施」在「彈性」的名義底下為資方開後門,抵消實際縮短工時的效果。「彈性」不只是一個關於工時調度的概念。在資方,它根本上是節省人事成本的問題;在勞方,它卻是把時間拿去配合工作的生活品質問題。試想人們口中的「幸福經濟」到底是什麼?不就是「合理工時、合理工資」?

在《勞基法》修法的過程中,可看見台灣政府在勞資雙方中間游移,勞動體制的改革總是跨出一步、倒退兩步。政府不願意正視一個事實,那就是「幸福經濟」是需要成本的,因為勞方工時的減少代表資方人事成本的提高,如果台灣不願意支付這個成本,那勞工就會永遠在「長工時、低工資」的深淵裡徘徊。

在台灣,大多數受雇者因為底薪低廉,需要加班來提高收入;因為加班,工時拉長,資方可以一個人當兩個人用,不需要去雇用更多人手,勞動市場當然向資方傾斜。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此,如果不把工時上限縮短,讓資方選擇補充人力,勞動市場將繼續畸型下去。如果不把工時規範在一個限度,資方總是可以透過降低工資或增加工時彈性,來把人事成本維持在近似水準,扭曲勞動市場。

爭取「歸還7天國定假日」、「2天例假」,從工時問題開始,卻不止於工時,這是整個勞動體制必須要轉型的問題。過往那種幫助企業節稅、削減人事成本的道路,已被證明無助於提高生活品質,現在又到了16年一次的修法機會,須要透過更健全的勞動法令幫助企業跳出不斷cost down的邏輯,完成基層勞動體制的轉型正義。


2016-07-19 初稿
2016-07-21 於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