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一算,距離1月10日民進黨硬幹修惡勞基法,已經兩個多月。這個重要事件,引出各種動力。有人說要組戰鬥性的全國總工會,不過,目前除了我的同事吳嘉浤出來寫過文章,呼籲對話,原本高喊的人沒有下文。另一股動力則是「退回惡法」的公投連署,時代力量、社民黨,以及自主工運系統組成的「勞權公投聯盟」,分別提出了各自的公投版本,現在也都通過第一階段連署。
而第二階段的連署,則需要在五、六個月內達到三十萬人,才有辦法趕上在年底「大選時綁公投」的目標。所以,趕這時間,當然是符合第三勢力政黨的利益。
前幾天,時力與社民黨幾乎同時宣佈放棄第二階段連署,轉而支持勞權公投聯盟的版本。連署的力量集中起來當然是好事,不過,作為曾經考慮跟第三勢力合作,而被批判為投機的其中一員,我得站出來說:基本上第三勢力政黨所設想的,不外乎使用勞基法議題,塑造「進步」形象,好在年底「大選綁公投」時,最大化地動員潛在支持者,創造最有利的選舉結果,擴張自己取得的席次。
因此,對第三勢力政黨來說,公投連署當然最好由勞團來弄,他們就可以好好拼選舉。這時候,說工運與政黨在關係上有沒有實質合作,都是打迷糊仗。往後,第三勢力政黨如果拿出相當程度的連署書,就可以繼續在反對勞基法修惡這條戰線上保有「進步」的一席之地。這種情況,你如果不跳出來,請這些第三勢力政黨別拿連署書來,我們工人要自己拼,基本上就是準備進入這個佈局了。而這個局的結果,顯而易見。
說這些,未必是要在公投運動上主張什麼,因我本來就認為工人運動該保留跟第三勢力合作的空間,不管對方是哪個政黨。但是話要說白,現在,當實際狀況擺在眼前,比較好釐清各自有沒有真的在堅持理念。
前幾個月,有些朋友非常反對工運跟第三勢力合作,因為非常有可能被收割,不該有模糊空間;也有人認為凡是代議制就別碰。 但問題從來不是工運要不要被收割,一旦接受第三勢力給予的公投聯署書,收割的效果已經完成。在目前的政治局勢上,工運難以回避跟第三勢力進行各種合作,大家該要正視這個事實。只是,不知道主張完全不跟第三勢力合作的朋友,現在認為該如何行動呢?
2018-03-23 於臉書
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有關工運政治化的一些想法
深夜裡想起一些歷史上的事,其實我不愛也不常寫這種東西,但現在在「介入政治」這個議題上,希望對某些雙重標準的問題作個釐清,大家能有一致的標準和路線。
「工運應該要介入政治」,這個命題應該不會有人反對。但是,現在是不是又一個「歷史時刻」,台灣勞工該對介入政治的方式、路線進行選擇?說到勞工參政或者「工運政治化」,我的同事王浩說過,台灣歷史上不外乎三種路線。
第一種,站在「主流政治」的對立面進行批判,但是不「進入」它。這種路線,90年代有個論述叫「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意即,勞工可能無法靠自己「成事」,但是能夠批判執政者,透過抗爭揭弊,令政黨輪替,「敗執政黨的事」。這是某種近似拉克勞「基進民主」的概念,工運抗爭掀開系統的「裂縫」,系統最後會縫合它,造成系統本身的某種改變。於是,工運成為永遠的挑戰者,永遠的體制改革的推動者。甚至,「嘴巴政治化」,但實際上對政治現實不採取任何實際行動介入改變,也屬於這個路線的範疇。
然而,其困境也是顯而易見的。當執政黨硬幹砍七天假、硬幹修惡勞基法,「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形式的工運,完全沒有抵抗國家惡劣行為的力量。去年11月,工鬥曾經有一篇文章,呼籲全國自主工運如果不發動全島規模的總罷工,根本不可能擋下賴清德與行政院主導的這一波勞基法修惡,然而,台灣工運顯然沒有這個實力。
第二種路線,跟既有政黨「合作」。這種路線,80、90年代也有過兩種論述。當年曾經有工運領袖主張,所有勞工加入民進黨,幾百萬勞工就是幾百萬票,再透過黨員大會的決議,能夠把黨「赤化」;也曾經有人主張某種「孵蛋理論」,在民進黨的上昇期介入其發展,讓民進黨變成勞工想要的樣子。現在回過頭看,這些理論都是錯誤的,事實上都失敗了,現在大權在握卻狂砍勞工權益的「新潮流」,就是90年代主張進入民進黨的工運派系。
第三種路線,組織勞工政黨,發展階級獨立的政治力量,這也是我所期待的。台灣史上,勞工走這條路的時候不多,20年代有老台共與民眾黨嘗試,80年代末則有台灣工黨,但都在幾年之內瞬間瓦解。除了資方以外,沒有人會反對勞工組織自己的政黨,然而,這裡的困境是,那個政黨該長成什麼樣子,也沒有人知道。
可以知道的是,勞工的政黨不會也不該是今天所有政黨的樣貌。任何看過「政治獻金數位化」那個網站的人,都知道為什麼民進黨那些立委會支持修惡勞基法。難道勞工的政黨也要用這種形式在國會裡運作嗎?如果我們不要,那勞工政黨應該要用什麼方式來運作?具體的組織形式到底為何?可惜80年代末期台灣工黨的經驗並沒有傳承下來,自主工運對於政黨與工會的關係,也缺乏想像力。
我要說的是,這裡,第一種「不進入主流政治」的路線是容易的。也是台灣工運一直以來的「習慣」,某種程度上,什麼都不做,不抗爭、不罷工、不戰鬥、跟官員好來好去,只要在議題上罵罵政府,就可以達成「不進入政治、永遠的批判者」的客觀效果。
至於第二與第三種路線,「跟既有政黨合作」與「勞工獨立的政治力量」這兩條路是互斥的、矛盾的。你不可能一邊幫民進黨或國民黨的立委候選人站台,一邊主張自己要醞釀某種「工黨」。我要強調的其實是這一點。
多年來,很多工運人士都曾經為選舉站台、為既有政黨背書,我所景仰的「串上串下鬥不停」、「擋下火車討公平」的曾茂興也去當了民進黨的國策顧問。事後諸葛可以說,那是為人做嫁,消解勞工的獨立政治力量。但我可以理解,在台灣勞工集體沒有清楚路線決斷的情況下,那只是政治化的諸多嘗試之一,不會是一種簡單刻板的「錯誤」或「背叛」。然而,今天如果全國自主工運已經做了共同決斷,要發展勞工自主獨立的政治力量,那麼,任何去站台的人,都是背離這個獨立路線。路線是不是已經被「抉擇」了,這是關鍵的差異點。而抉擇意味著責任。
解嚴前後發跡的自主工運,發展到今天已經三十年了,「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顯然已經不夠用了,工運必須走向新階段,但我不知道現在是不是另一個需要抉擇的「歷史時刻」。我個人只是流向大海的一條河流,河裡的一顆小小水珠。
但是我知道,如果現在要進行路線的選擇,那就應該要用同樣的標準檢驗整個工運、檢驗所有的人。如果全國自主工運已經有共識,要朝著勞工政黨的方向走,那麼未來,工運就應該用這個標準,去檢驗所有為非勞工政黨的候選人站台的人,並且看清楚誰是真正站在基層,誰是脫離基層,誰在努力,誰在裝死。
如果自主工運沒有選擇這個獨立政治化的路線,那麼以後大家在批評歷史上的新潮流、紅燈派,甚至郭國文、潘世偉,甚至民進黨的時候,捫心自問是否只是透過「罵別人捧自己」,而對整體工運的進展毫無幫助。只是回到並且重複著前述第一種「不進入主流政治」的路線,甚至是其中最等而下之的「嘴巴政治化」。
又或者,如果現在並不是那個「歷史時刻」,沒有人需要做決斷,沒有人有責任,大家就一起重演歷史,一起當演員。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鬧劇。 但這樣不是很可惜嗎?
2018-01-17 於臉書
「工運應該要介入政治」,這個命題應該不會有人反對。但是,現在是不是又一個「歷史時刻」,台灣勞工該對介入政治的方式、路線進行選擇?說到勞工參政或者「工運政治化」,我的同事王浩說過,台灣歷史上不外乎三種路線。
第一種,站在「主流政治」的對立面進行批判,但是不「進入」它。這種路線,90年代有個論述叫「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意即,勞工可能無法靠自己「成事」,但是能夠批判執政者,透過抗爭揭弊,令政黨輪替,「敗執政黨的事」。這是某種近似拉克勞「基進民主」的概念,工運抗爭掀開系統的「裂縫」,系統最後會縫合它,造成系統本身的某種改變。於是,工運成為永遠的挑戰者,永遠的體制改革的推動者。甚至,「嘴巴政治化」,但實際上對政治現實不採取任何實際行動介入改變,也屬於這個路線的範疇。
然而,其困境也是顯而易見的。當執政黨硬幹砍七天假、硬幹修惡勞基法,「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形式的工運,完全沒有抵抗國家惡劣行為的力量。去年11月,工鬥曾經有一篇文章,呼籲全國自主工運如果不發動全島規模的總罷工,根本不可能擋下賴清德與行政院主導的這一波勞基法修惡,然而,台灣工運顯然沒有這個實力。
第二種路線,跟既有政黨「合作」。這種路線,80、90年代也有過兩種論述。當年曾經有工運領袖主張,所有勞工加入民進黨,幾百萬勞工就是幾百萬票,再透過黨員大會的決議,能夠把黨「赤化」;也曾經有人主張某種「孵蛋理論」,在民進黨的上昇期介入其發展,讓民進黨變成勞工想要的樣子。現在回過頭看,這些理論都是錯誤的,事實上都失敗了,現在大權在握卻狂砍勞工權益的「新潮流」,就是90年代主張進入民進黨的工運派系。
第三種路線,組織勞工政黨,發展階級獨立的政治力量,這也是我所期待的。台灣史上,勞工走這條路的時候不多,20年代有老台共與民眾黨嘗試,80年代末則有台灣工黨,但都在幾年之內瞬間瓦解。除了資方以外,沒有人會反對勞工組織自己的政黨,然而,這裡的困境是,那個政黨該長成什麼樣子,也沒有人知道。
可以知道的是,勞工的政黨不會也不該是今天所有政黨的樣貌。任何看過「政治獻金數位化」那個網站的人,都知道為什麼民進黨那些立委會支持修惡勞基法。難道勞工的政黨也要用這種形式在國會裡運作嗎?如果我們不要,那勞工政黨應該要用什麼方式來運作?具體的組織形式到底為何?可惜80年代末期台灣工黨的經驗並沒有傳承下來,自主工運對於政黨與工會的關係,也缺乏想像力。
我要說的是,這裡,第一種「不進入主流政治」的路線是容易的。也是台灣工運一直以來的「習慣」,某種程度上,什麼都不做,不抗爭、不罷工、不戰鬥、跟官員好來好去,只要在議題上罵罵政府,就可以達成「不進入政治、永遠的批判者」的客觀效果。
至於第二與第三種路線,「跟既有政黨合作」與「勞工獨立的政治力量」這兩條路是互斥的、矛盾的。你不可能一邊幫民進黨或國民黨的立委候選人站台,一邊主張自己要醞釀某種「工黨」。我要強調的其實是這一點。
多年來,很多工運人士都曾經為選舉站台、為既有政黨背書,我所景仰的「串上串下鬥不停」、「擋下火車討公平」的曾茂興也去當了民進黨的國策顧問。事後諸葛可以說,那是為人做嫁,消解勞工的獨立政治力量。但我可以理解,在台灣勞工集體沒有清楚路線決斷的情況下,那只是政治化的諸多嘗試之一,不會是一種簡單刻板的「錯誤」或「背叛」。然而,今天如果全國自主工運已經做了共同決斷,要發展勞工自主獨立的政治力量,那麼,任何去站台的人,都是背離這個獨立路線。路線是不是已經被「抉擇」了,這是關鍵的差異點。而抉擇意味著責任。
解嚴前後發跡的自主工運,發展到今天已經三十年了,「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顯然已經不夠用了,工運必須走向新階段,但我不知道現在是不是另一個需要抉擇的「歷史時刻」。我個人只是流向大海的一條河流,河裡的一顆小小水珠。
但是我知道,如果現在要進行路線的選擇,那就應該要用同樣的標準檢驗整個工運、檢驗所有的人。如果全國自主工運已經有共識,要朝著勞工政黨的方向走,那麼未來,工運就應該用這個標準,去檢驗所有為非勞工政黨的候選人站台的人,並且看清楚誰是真正站在基層,誰是脫離基層,誰在努力,誰在裝死。
如果自主工運沒有選擇這個獨立政治化的路線,那麼以後大家在批評歷史上的新潮流、紅燈派,甚至郭國文、潘世偉,甚至民進黨的時候,捫心自問是否只是透過「罵別人捧自己」,而對整體工運的進展毫無幫助。只是回到並且重複著前述第一種「不進入主流政治」的路線,甚至是其中最等而下之的「嘴巴政治化」。
又或者,如果現在並不是那個「歷史時刻」,沒有人需要做決斷,沒有人有責任,大家就一起重演歷史,一起當演員。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鬧劇。 但這樣不是很可惜嗎?
2018-01-17 於臉書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在立法院,每六十秒,有一分鐘過去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每換一個行政院長
我的一天,就會變得更長
下個月開始,做一個更有效率的人
我又得到三百個小時
除了用來加班,還有其他用途
譬如向老闆證明我有五萬的價值
譬如跟老闆說
那三百小時,我要出國去玩
縮短洗澡的時間,減少睡覺的時間
不再上網看一些沒意義的影片
很神奇,我的產值又提高了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可以用來證明自己值得加薪
或者回去
看看我年老的父母
三十歲以後,我比別人更害怕做夢
夢見一間公寓與一輛休旅車
夢見我不敢生的那個兒子
在午夜的搖籃裡哭泣
還有我不敢娶的那位新娘
說他想要個家,連他也想出國去玩
在台灣,每三十秒,就有一個貿易協定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每十一天,就有一人過勞死
每一個人,可以連續工作十二天
但每一個四年
只能得到一張選票
好了,別再抱怨了
如果你能更好地控制自己
一天就能有二十八個小時
如果你沒有
行政院長會幫你做到
2017-11-18 初稿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每換一個行政院長
我的一天,就會變得更長
下個月開始,做一個更有效率的人
我又得到三百個小時
除了用來加班,還有其他用途
譬如向老闆證明我有五萬的價值
譬如跟老闆說
那三百小時,我要出國去玩
縮短洗澡的時間,減少睡覺的時間
不再上網看一些沒意義的影片
很神奇,我的產值又提高了
我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
可以用來證明自己值得加薪
或者回去
看看我年老的父母
三十歲以後,我比別人更害怕做夢
夢見一間公寓與一輛休旅車
夢見我不敢生的那個兒子
在午夜的搖籃裡哭泣
還有我不敢娶的那位新娘
說他想要個家,連他也想出國去玩
在台灣,每三十秒,就有一個貿易協定
每一分鐘,就有七天假過去
每十一天,就有一人過勞死
每一個人,可以連續工作十二天
但每一個四年
只能得到一張選票
好了,別再抱怨了
如果你能更好地控制自己
一天就能有二十八個小時
如果你沒有
行政院長會幫你做到
2017-11-18 初稿
七休一鬆綁,勞基法修法倒退三十年
「七天需有一天休息」是勞基法自一九八四年實施以來,對於勞工身心健康的最低保障。這次行政院推出勞基法修法草案,只要「勞資雙方協議」,「七休一」就可以變成「十四休二」。然而,七休一根本不是一例一休的產物,如果政府意圖是檢討一例一休,根本不該魚目混珠,把勞基法卅年來的最低健康保障一起改掉。這跟減少過勞、縮短工時的方向完全背道而馳。
勞基法在許多事項上賦予勞工「共同決定權」,譬如變形工時、責任制等等,都需要工會同意或勞資協議後方可實施。行政院的修法版本進一步擴大了共同決定事項。未來,輪班間隔可以從十一小時「協議」縮短成八小時;加班時數上限可以從每月四十六小時「協議」成五十四小時;七休一也可以「協議」成十四休四。
然而,實務上,勞資協議在台灣多半是老闆說了算,勞方被迫同意。去年底復興航空關門,興航工會要跟公司協商資遣條件,資方卻說,公司已在勞資會議上達成協議,不再跟工會談。今年年初,宏達電約談個別員工,要求簽字同意調移國定假日,工會反對,公司卻說大家都已簽字同意。更別說其他沒有工會的公司。
德國有《共同決定法》詳細規定勞資協商的項目與程序,還有強大的工會確保協商實質對等;反觀台灣,工會組織率極為低落,勞資協商法令又規定得不清不楚。進行協議的勞方主體是勞工個人、勞資會議,還是工會?他們法律地位誰先誰後?這些關鍵問題,行政院都不處理,就把工時規範丟給定義模糊的「勞資協商」,從中卸除自己的監管責任。這等於是把無組織的、弱小的工人丟入叢林法則,任由資方憑其經濟優勢強取豪奪。
這次勞基法修法,政府號稱檢討一例一休、賦予彈性,實則偷渡廢除七休一,並透過擴大勞資協議事項,規避自身保障弱勢工人的責任。這個法令如果成真,全台灣勞工都會看清楚,民進黨政府站在富人老闆身旁,幫他們鬆綁法令、延長工時,不但不去改善過勞氾濫問題,反而修法去惡化它。凡此種種,希望執政黨三思。
2017-10-31 初稿
2017-11-01 於聯合報
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好想把你的頭抓去撞牆》自序
01.
那時候,我有一位朋友過得很憂鬱,十幾年來蹲基層、做組織,卻因為莫名的指控鬧上媒體,一朝一夕身敗名裂。人待在家裡,卻好像被放逐到遠方。在法院與檢調查明、定罪以前,輿論已經有了定見,說他是運動的大罪人。
那時候,偌大的工廠裡謠言四起,有人說他得罪了當權者,被藉機整肅;有人說上級工會猖狂太久,曾經被踩痛的人,手上都握著石頭;有人說,工人運動日漸茁壯,國家終於找到空間,動手修剪。
另一位朋友已經老了,他深邃的眼神倒映著半個世紀的風景,但身體越來越糟。穿過他的瞳孔,我也看見這小小島嶼之上,一個又一個美麗的少年,抱著理想走進工廠與農村,然後,他們販賣工人的利益,當上了大官。歷史給他們的評價是這樣——年輕有為的市長、清新專業的議員、跟人民站在一起的立法委員。
我的朋友,人們會怎樣記住你活著的身影?
我感覺,原來穩固的一切都在搖晃,如露亦如電,如夢幻泡影。我們都是歷史的塵埃。大宇宙裡的小塵埃。但比起人世的荒謬,我想了很久,只有星辰運行的軌道足夠令我敬畏。
南北朝一位詩人說,為此令人多悲悒,君當縱意自熙怡。我便想起往日的大好時光,朋友們總是聚在台大門口的人行道上玩滑板,我們自製鐵竿、木箱、拋台等等,說著低能的幹話,單純為了快樂做過好多荒唐事,笑得好開心。那些年間杜鵑花下放肆的少年,大雨一來,也跟著杜鵑花一起被打到地上,散落在澳洲、美國、中國大陸,各自走上各自的旅程。
02.
我在二○一二年成了工會秘書,那時候,工人們動員兩個縣級總工會的力量,包圍了工廠,把遭受非法解雇的幹部送回廠內。好多警察聚集在工廠門口,跟群眾對峙。違法者是資方,不是勞方,公司沒有受到制裁,警察卻站到工廠高牆的那一邊。
工人幹部登上指揮車,風前略橫陣,擴音機響起的時候,我們手挽著手,一步一步向警察的陣列推進。那一次,工人的隊伍衝垮了警方的人牆,順勢推倒廠區入口的鐵門。被解雇的幹部翻越地上折彎的白鐵,警察攔他不住,他進到工廠裡跟舊同事握手。
那一天,我確信工人階級是有力量的。
後面幾年,台灣發生了一連串大型勞資爭議。關廠工人臥軌、收費員癱瘓國道、華潔罷工、合正罷工、華航罷工,勞資勢力此消彼長,世界的風向變了又變。一輩子蹲在基層的人成為歷史的渣滓,變成了字面意義的人渣;踩著別人往上爬的,反倒深受敬重。我彷彿聽見朋友那句老話:「這真是後現代!」在這個時代,要當壞人必須善良,要當好人必須使壞;要好好殺死一個人,不能破壞他的肉身,必須殺死他所建立的符號。
我又想起一個下著大雨的晚上,帶著滑板躲到普通大樓,匆忙走避的校狗,紛紛打落的杜鵑花,黑色天空好像隨時可能壓垮下來。杜牧的〈大雨行〉,大和六年亦如此,我時壯氣神洋洋,東樓聳首看不足,恨無羽翼高飛翔。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這個世界上存在著跪著走的習俗,也不知道自己沒有翅膀。社會安全網如此薄弱,又沒有存款,怎麼知道有一天被雨水打落的,不是我自己?
在暴雨真正落下來的時候,我也像那隻校狗,到處找縫隙鑽;我也像那些落花,躺在鬆軟泥土的底層,想要活下來;我也像當年那一面工廠的鐵門,在勞資力量的對撞裡折彎。對於美好人生的幻滅大抵如是,對於歷史亦復如是,對於文學恐怕也不遑多讓,只是繼續在社會上走著走著,不得鬆懈。亂曰,悲風急兮城上寒,井徑滅兮丘隴殘,千齡兮萬代,共盡兮何言。
03.
這本詩集的插圖都是蔡宗祖畫的,他是我十多年來玩滑板的朋友。即使一天上班十幾個小時,收入不到三萬,即使作品沒地方發表,沒有人看到,他只是持續畫著,不曾中斷。好像畫圖是純粹的快樂,純粹的藝術家。
圖畫裡的人物,全部是當年玩滑板的好朋友,用來紀念我們三十歲以前的青春。每次回到台大門口,好像回到自己的房間,好像當年生鏽的鐵竿、腐爛的拋台、破洞的木箱都還在那邊,當年的朋友在揮手。
景物不盡人自老,誰知前事堪悲傷。是以為誌。特別感謝南電工人這陣子對我的照顧。
2017-06-26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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