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全球衰退與產業整併,矽品員工自救會何去何從?



若隱若現的關廠危機

1114日矽品精密員工「抗明」自救會北上抗爭,攜家帶眷三千多人,擠滿了凱達格蘭大道。自救會的主要訴求是,「反對敵意併購,拒絕掠奪,請政府立法保障優良企業」。這與矽品董事長林文伯杯葛日月光進入董事會的願望不謀而合。然而,基層員工心中所想的,和資方高層果真沒有分別?員工們最核心的焦慮是什麼呢?抗爭當天,宣傳車上貼著大字報「日月光掠奪矽品九部曲」,預言了日月光往後將如何掏空公司。

1.     25%股權,限制矽品取得大額資金。
2.     進入董事會,介入經營,反對融資擴產、開發新產品,遏制矽品成長,核心技術根留日月光。
3.     冷眼旁觀客戶逐步減單,矽品業務萎縮。
4.     由分身入主矽品,將矽品訂單轉給日月光高雄、中壢、大陸。(現有廠房還很空)
5.     藉口客戶減單、營運不利,惡意逼退員工。
6.     轉賣矽品廠房設備,左手換右手套利。
7.     關廠裁員,矽品2萬員工失業,10萬家屬抗爭,政府頭痛,社會失序。
8.     矽品下市,所有股東都哭哭,慘賠出場。
9.     低價合併矽品,出售廠房土地,日月光再賺最後一筆。

事實上,自救會已經準確地預見了未來。然而,比起矽品資方憂慮著一直以來所經營的事業遭人掠奪,員工們更擔心的卻是工作權,這關係到兩萬家庭的生計。回顧日月光過往併購公司、大玩金融遊戲的不良紀錄,關廠裁員的遠景恐怕會逐步變成現實。

日月光曾在1999年收購位於南投縣南崗工業區的環隆電氣。隨後大舉裁員,環電在2010年從台股下市,並以資產重組的名義,將其主要資產整合進中國環旭電子。20122月,環旭電子以A股身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據報載,環隆電氣在台市值約40億人民幣,到了上海,環旭電子市值搖身一變,翻兩倍到80億元。許多評論者認為張虔生掏空台灣產業,轉移到大陸進行金融套利,這無疑是企業經營的邪門歪道。而日月光之併購宏璟建設、洋鼎科技,自救會亦認為其中存在可疑的資產轉移。

筆者在現場和一位彰化廠的作業員談到,老闆換人做,果真有差別?他說,其實沒什麼差,但如果關廠,那差別就大了。與矽品資方「抗拒掠奪、保全基業」的動機不同,基層員工所面對的是社會上聲名狼藉的資本家進入公司後,工作權可能的動搖,和一個隱隱然即將發生的「關廠危機」。兩造之間具有質性上的不同,而日月光這共同的敵人,卻把勞資雙方團結在一起。從工人運動的角度來看,這個做法在短期之內無疑是務實的,更是正當的。不過,長期而言,恐怕是要撞牆的一條路。


組織工會是員工唯一出路

現階段,日月光雖然掌握了25%的股權,不過,董事會中並沒有日月光的代表。張虔生果真有什麼動作,都會是在明年6月董事會改選以後。在此之前,矽品目前的資方,或者說公司派,其與日月光之間的攻防博弈,主戰場必然是在阻止日月光進入董事會,或者至少限縮日月光在未來董事會內部所能取得的權力。這是巨大產業資本與資本之間的諸神之戰,工人階級在一旁搖旗吶喊,或許可以為某一方助陣,然而,對於資本的集中趨勢,誰併吞了誰,並不具有決定性的力量。

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已經明白擺在眼前了。誰擁有的股票數量多,誰就能取得董事會中更多的權力;誰擁有的資金更多,誰就能收購多得多的股票。這些都是市場上的等價交換,縱使收購的一方挾帶著任何陰謀與不軌,都不會因為自救會之「抗明」而吐出已經到手的股權。同樣地,只要日月光沒有違反現行法規,沒有內線交易、不當資金來源等情事,矽品公司派就只能嘗試募集更大規模的資本以反抗資本。這正是焱元投資近百億資金出台的原因。因此,倘若自救會的行動僅止於聲援資方,不可能如願逼迫日月光放棄股票所有權,更不可能真正解決焦慮,面對全球半導體產業整併趨勢中那份工作權的動搖以及隱約浮現的關廠危機。

不過,我們也必須看見,即使是這樣不利的情況,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都已經展現出巨大的力量——國家在11月抗爭過後,不數日間,便修法規定了往後企業之間的購併行為必須通過「特別委員會」的審議,以確保交易的公平性、合理性。這說明了團結起來的工人足以變革社會制度,不會被忽視。呂紹煒旋即在風傳媒的專欄上發言批判矽品,說林文伯在「資本市場」裡頭搞「民粹」,實在不應該。這種攻擊、這份恐懼,應該視之為對台灣勞工團結力量強大的頌讚。

讓我們來大膽地預測未來。試想,明年6月以後,要不日月光進入董事會,成功介入經營;要不矽品公司派和日月光在董事會內部互相拉扯,此消彼長,形成某種均衡;但除非檢調發現了違法情事,並沒有一種可能,是日月光自願放棄公開收購到的股權。經驗告訴我們,任何一家公司進入了另一家公司,為了鞏固其經營權,不論其在董事會內的力量是否足夠大,都要把管理階層轉變成自己的人馬。那麼,這第一批工作權受到影響的高階勞工,和「抗明」自救會幹部有多大的重疊呢?現在自救會裡已經在公開場合拋頭露面的幹部們,是否有自信不會成為日月光的眼中釘、背中刺?不會在第一波的整肅中失去自己努力捍衛的工作權?

如果公司派在董事會的鬥爭中勝利了還好,但如果失勢了,在運動目前勞資合作、一致抗明的路線上,誰來保障自救會工人的權益?到時候,工人除了自己救自己,再沒有他人依靠。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認為在關廠危機與工作權動搖的陰影下,自救會聯合資方的戰略,短期來看是務實且合理的,然而,就長期而言,只有組織成工會才能確保勞方的工作權,才能在未來半導體產業整併的大浪中確保兩萬員工家庭的生計。我們認為自救會應該朝這個方向努力。

更進一步說。一旦有了工會組織,就能在現行法規的框架下取得團結權、集體協商權與罷工權。如果未來公司在董事會之爭當中陷入動盪,或者日月光不巧掌控了經營權,工會將可以透過團體協約的方式,保障矽品員工應有的待遇,並拒絕不當的人事調度,阻止可能的逼退行為。而如果整個工會,或者幹部個人,遭受到資方的打壓、開除、或其他不利益對待,都可以啟動國家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藉由公權力捍衛自身的權益。更重要的,在勞資雙方職場權力不對等的條件下,罷工權將確保勞方有本錢與資方進行對等的、平起平坐的協商對話,有利於未來勞方取得更好的待遇。

足以給矽品員工自保自救的武器都準備在眼前了,當整個產業、整個公司,山雨欲來風滿樓,為何不拿到手上防範未然?更何況,張虔生手腕之高、口袋之深,以及歷來日月光資方的不良行徑,國家是如何應對、懲處,大家都很清楚。無良商人總是全身而退。


景氣循環與企業整併

企業間的整併、資本的集中已是全球半導體產業的趨勢,矽品與日月光之爭,在這宏觀視野底下,可以看作這股浪潮中台灣資產階級的路線之爭。亦即,台灣的半導體產業應該走向垂直整合,或者水平整合。前一條路已陷入暫時性的頓挫,以林文伯與鴻海失去的合作願景為代表;後一條路,則是以日月光的公開收購股票為代表。

1015日的臨時股東會前夕,不幸地,外資兩大機構Glass LewisISS以「公司治理」問題為由反對矽品與鴻海之整合,外資不認為垂直整合所能為股東贏得的利益,大過於林文伯以過低股價迎接白衣騎士,對股東所造成的不利益。

這裡,怎樣的整合比較好倒是其次,現在尚且無法斷言,但真正的重點是,產業變遷的趨勢導致了整合必然會發生。雖然眼下整併的急迫性還在凝聚之中,但不管是林文伯、張虔生或郭台銘,乃至於外資,都已經以「整合」為框架思考著未來台灣半導體產業的佈局。美光之併購華雅科、紫光資金之大量湧入,都明示著未來的產業動盪。

這份產業整合的驅動力,根源於全球消費性電子產品在歐美、中國終端市場的飽和。在手機、電腦幾乎人手一台的今天,生產過剩的情況導致了產品價格的向下競爭,從而引發廠商之間普遍性的利潤率下滑。其中又以直接面對終端市場的手機製造業者充當受災的急先鋒——全球手機出貨量雖然仍在成長,但其成長率已逐年下降,從去年還有27.5%,今年根據報載國際數據資訊公司(IDC)的預測,只剩下10.4%。今年夏天以來,包括聯想、微軟、高通、索尼等等國際大廠紛紛發布了全球性的裁員計畫。在台灣,這股裁撤大浪直接造成了宏達電、中環、威睿等廠商總和近千名員工的大量解僱案。

蕭條景氣的燎原之火從終端市場開始,經由一紙一紙縮減的訂單,還要往產業鏈的上游延燒。我們不知道這沿著產業鏈向上一級一級回溯的火苗,需要多少時間抵達下一站,但是從手機廠宏達電8月宣告、10月裁員,11月就輪到近年積極打入手機市場的面板廠華映宣布千名員工14個月的無薪假。那麼,更為上游的IC封測、製造、設計業,應當都指日可待。目前全島光是「有通報」的無薪假工人就有五千五百餘人,當然,其中電子業佔了八成。這就是為什麼身處產業鏈上游的資本家,例如張虔生、郭台銘,紛紛開始佈局整合、未雨綢繆。畢竟在野火抵達以前,只有透過產業整合化身為更大規模的企業,或者至少必須是近似於卡特爾的聯盟形式,才能有效提升自身的市場力量(Market Force),創造更大的壟斷性以賺取超額利潤,突破利潤率下滑的經濟規律。

更別提中國當局極力發展IT產業,試圖在大陸以企業兼併的方式,建構出成套完整的產業鏈。為此,紫光集團挾著龐大資金收購了力成,同時劍指聯發科。對於台灣這個出口導向經濟體賴以維生的半導體產業來說,大局既已動盪,陸資又在探門,前門有虎,後門有狼。

這樣景氣的榮枯以及跨國企業相互整併的趨勢,對台灣勞工來說意味著什麼?

我們知道,在產業衰退的動盪前景中,資方必然會想辦法把虧損與風險轉移到勞方身上,裁員、調動、改班制、無薪假,都會在「共體時艱」的大義名份下紛紛出籠。宏達電、華映等企業的行動已說明一切。企業的整併,往往也意味著員工的裁撤與生產組織的重整。部分經濟學家與新聞媒體習慣把景氣循環說成是類似天氣的東西,下雨了你也沒辦法。但事實上不是這樣。在衰退的大環境中到底是資方或勞方應該承擔風險與虧損,這取決於階級力量的對比。為了取得跟資方議價的籌碼,組織成工會是勞動者必要的防禦手段。

回到矽品「抗明」的脈絡裡,日月光與矽品公司之爭,本質上是台灣不同資本家之間,面對全球產業變遷、面對蕭條景氣所做出的對策反應。這不是一個偶然事件,而是受到來自產業鏈下游的衰退前景的衝擊,企業家拓險求生所做出的理性判斷。因此,不是因為自救會所謂「髒錢牲」的道德瑕疵,導致了今天若隱若現的工作權與關廠的危機。在看到商場上呼風喚雨、半人半神的資本家的「道德缺憾」的同時,更需要看到背後整個經濟運轉的規律,以及產業趨勢所導致的變革動盪的必然性。

到目前為止,日月光作為一個「無良」財團,連繫著張虔生不擇手段追逐利益的商人性格,這種負面形象不只是矽品公司內部的共識,泰半也是社會大眾的共識。然而,資本之間的兼併,以大吃小,競爭滅敵,並不隨個人的德性而轉移。這樣說好了,如果張虔生有良心,未來隱隱然威脅基層員工生計的「關廠危機」就一定不會發生嗎?裁員、調動、無薪假,都可以因此避免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整條產業鏈都已經燒起來了。縱使我們相信矽品公司派是個好得多的資方,在大環境的諸多不確定性面前,工人能夠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力量。


小結:工人團結挺過產業風浪


台灣工運界有一句台語流行話:「工人沒人疼,只有自己拚。」我們必須再次強調——組織工會決定自己的命運,團結才是勞工唯一的出路。景氣的循環榮枯是全球經濟狀況的決定;在蕭條中把風險與虧損轉嫁給勞工,那是資方的決定;但是,在未來的風暴中是否要接受可能的裁員、調動、改班制、無薪假,吞下那隱約關廠遠景所帶來的焦慮,這是台灣勞工自己的決定。只有組成工會,勞工才有可能在挺過這波產業風浪的同時,把自己的損傷減到最低,同時保障同袍,維持一家起碼的生計。距離日月光真正介入矽品的經營還有一段距離,不論任何時間點、不論狀況有多惡劣,只要矽品員工有心組織,我們都願意傾全力協助,歡迎透過臉書跟我們聯絡。

國道收費員,有理或無理?

國道收費員佔領人事總處,從人事長辦公室窗口對外垂下寫有「廢除約聘僱」的巨幅大字報,他們的訴求有無道理?許多人認為,國道收費員身為約聘雇或臨時人員,簽約時已白紙黑字寫明「一年一聘」,因此,訴求政府根據「年資」發放退休金、資遣費,同時補償勞保損失,乃是於法無據的貪婪行為。公部門約聘雇既不在《勞基法》的保障裡頭,「法理」上站不住腳,自無權要求年資保障。如果你真的這樣想,你已掉入當權者的圈套,「勞勞相殘、弱弱相逼」而不自知。

第一個該問的問題是,身為「勞工」的約聘雇收費員為何不受《勞基法》的保障?他們不分日夜在國道上重複著取票找零的動作,風吹雨打的辛苦更不足為外人道──這是典型的勞力工作,只因為行政院發出來的「解釋函」說他們薪水來自公務體系的「人事費」,所以不具備勞工身分,不適用於《勞基法》。可是,先是有了收費員在國道上服務了數十年,才有行政院的「解釋函」,既然如此,國家所主張的「收費員不是勞工」,根本不是他們不適用於《勞基法》的原因,而是為了排除他們的勞工身分,後來才有的行政院用來自我合理化的「藉口」。而收費員的訴求只是最起碼的《勞基法》待遇,許多不理解的人竟攻擊他們是想當公務員、是懶惰。

那麼,第二個該問的問題,為什麼行政院不把國道收費員解釋成「一群勞工,為了官僚行政的方便而領了人事費」,相反地,卻故意去解釋成「一群領了人事費所以不是勞工的勞動者」呢?首先,如果約聘雇收費員是勞工,國家將會違法,人力運用體系將面臨全面檢討的壓力──根據《勞基法》第9條,約聘雇(定期契約工)如果從事「繼續性工作」,法律將承認其「不定期契約」的地位。簡單來說,依規定任何事業單位不得「約聘」一位勞工長達20幾年,國家為了繼續並合理化這個既成事實,自己的規則自己訂,就把約聘僱收費員排除到法律外頭去。其次,如果收費員具有勞工身分,國家將要付出大筆的金額,不管是以法定退休金資遣費的形式,或者是以補償過去濫用約聘雇臨時人員的「錯誤政策」的形式。更何況,年資最深的抗爭收費員已在國道上服務了29年。

事實上,國道收費員的「雇傭身分」分為兩種──首先,「約聘雇」身分者完全被排除在《勞基法》退休金與資遣費的年資保障之外,只能拿到條件比一般勞工更差更差的「離職儲金」(依年資不同,最多可能會與《勞基法》所規定的差到100多萬);第二,「臨時人員」身分者具備勞工資格,享有《勞基法》起碼的保障,然而,他們的年資只能從2008年算起。換句話說,平均起來都工作了十幾年的他們,所謂「政府已依法結清」的年資只有5年。總而言之,不管是哪一種雇傭身分的收費員,都因為「完全」或「部分」地被《勞基法》排除在外,因而失去了身為「勞工」該有的權利。

打從一開始,不是收費員在「法理」上站不住腳,而是國家濫用權力、任意解釋法條,有意剝奪了他們腳下的磐石、他們的立足之地。這裡必須特別指出兩點──

第一,《勞基法》的基本精神,在於「一視同仁」地保障所有勞動者。勞動者權益的保障是勞動法令存在的「目的」,然而,我國當局卻將之棄若敝屣,以「知法玩法」的方式,工具性地運用法條排除弱勢者,將勞動法的目的從「保障勞工」置換成「剝削勞工」,這是無比荒謬的情境。第二,這些被排除的「年資」(高達15483年)所代表的意義,對雇主(國家)來說只是「錢」該發多少,對勞工來說卻是退休以後下半輩子的生活水平,因此,是「延遲給付的生活工資」,是雇主對員工血汗應盡的義務,更是法律的目的、保障的對象。當國家為了「精簡人力」,運用各種方法鑽營法條、縮短收費員的年資,實際上是讓為國工作了大半輩子的勞工,晚年生活頓失依靠,更平白剝奪了十幾年、二十幾年青春奉獻的「延遲工資」。找盡理由閃避自己該負的責任,為此不惜扭曲勞動者的法定權益。


如果用更宏觀的視野來看待收費員抗爭裡法律的「排除政治」,就會發現,不論是對全島受薪階級傷害最深的「責任制」、「變形排班」或拖垮了整體勞動條件的「非典型就業」,全部是在圖利財團的政策下,把勞工從勞動法令的規範中排除出去。簡單說,我先修法給你縮短工時,再用「責任制」、「約聘雇」等等後門漏洞把你排除到法律外頭,讓你看得到吃不到。讓法律的「例外狀態」從外部去拖垮法律的「正常保障」,這樣,台灣社會的勞動權益哪有伸張的一天?在這個意義上,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喊出「廢除約聘雇」,正是在反抗當局這種法律的「排除政治」,不只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禁絕人力的胡亂運用,扭轉全台灣就業環境的非典型化。

基層體制的轉型正義

――消防員兩年多來的抗爭歷程

高雄831守護消防大遊行:徐國堯與基層消防員的掙扎

2012年8月31日,島嶼南端的港都高雄有近300名現役、退役消防員及其家屬走上街頭,他們先集結於高雄市消防局,一路遊行到市政府,儘管見不到市府高層,還是集體向消防局專門委員李清秀遞交了請願書。這一段不被台灣主流社運圈記憶的歷史具有重大意義――它很可能是台灣公務員體系內部的勞動者自二戰以後第一次具有規模的集體行動,象徵著民主化進程中國家機器的裂縫、對公務體系控管的鬆動,並且引領了至今方興未艾一波接一波的消防員抗爭。基於對自身勞動條件的反思,基層消防員在這最早一輪的自發性抗爭中已凝聚出兩個簡單且合理的訴求,即「合理工時」以及「專業分工」。

在工時方面,由於消防勤務之特殊性有隨時待命的必須,消防員不能比照一般勞動者的標準放國定假日,多數縣市採行「做二休一」的輪休規律,北高兩市則是「做一休一」,然而,這「一天」的工時就真的是24小時。因此,就算假設輪休日全部依照規定,全島消防員的每月工時也在360到480小時,這比起勞基法規定的172小時多上太多。猶有甚者,在主管機關不補足消防人力的情形下,超時加班不放假、加班不領加班費都已是勞動現場的常態。凡是任職基層的消防員都很清楚,自己不得不以普通人的肉身承受「超人」的勞動,最根本的原因正在於人力不足。依照中央政府消防署自己的統計,若要在全島範圍内實施「做一休一」的輪休規律,最少需要26006位消防員,然而根據2013年的〈消防統計年報〉,島內現有消防人力僅有13285人,只比預期的一半多了一點。更何況消防署這做一休一的「預期」已經遠較國際標準惡劣,譬如在香港與日本,消防員每週工時規定為54小時與40小時;義大利則為三班制,且每上班半日可休一至二日;法國則是做一休二。台灣各級政府以這樣惡劣的勞動條件「照顧」消防弟兄,受難的卻是全體台灣人民,相較於先進國家1:700的消防員人口比率,平均起來台灣一個消防員得負責1700人,在這「制度操人」的情境裡,縱使消防員久已扛著過勞的身體竭盡全力,台灣民眾「公共安全」的品質依舊是大打折扣。

在分工方面,消防員主要的工作內容原本除了「消」災(救災)便是「防」災,前者的危險緊急固不待言,後者除了在轄區内進行宣導、安檢、值班、待命,更要進行消防水源的調查以及反覆的救災演練、裝備保養,為的只是在災難發生時把死亡率降到最低。然而,自1995年起當時新成立的消防署攬起了「救護工作」,捕鱷魚、燒黃蜂、撿鑰匙都成了基層消防員的「分內事」,與此同時,隨著119、1999等電話專線日益普及,加以地方政府不願意責成相關單位專門處理(譬如救貓救狗可以交給動保處),消防員們遂成為民選首長「親民」工作萬用萬能的廉價勞動力。更悲哀的是,每當有消防員為了這些新的「分內事」殉職,家屬卻不能因此受國家撫卹,因為長官們認為這捕蜂抓蛇、搶救溺水不算是「因公殉職」。凡此種種,都使得消防員原已吃重的工作內容重上加重,除了在火場上出生入死,還要上山下水跟毒蛇、鱷魚纏鬥,而勞累的身體後頭等待的家人,卻不一定有撫卹制度的保障。兩年前8月31日高雄遊行高舉的紅布條上,大字書寫著「消防人員血肉身軀,制度操人,絕非超人」、「捕蜂抓蛇救溺犧牲,不算因公殉職」等醒目的標語,正是這大結構問題最肉身性的一面。

2012年8月31日高雄消防員遊行當中最關鍵的運動者,乃是高雄在地的基層消防員徐國堯,他早先接觸過勞動法令,亦曾為民間勞動者爭取勞動權益,自2011年起更陸續向中央、地方各部會上書陳情,諍言一個更合理的勞動環境將會在減低消防員死亡率的同時大大提高公安品質。由於徐國堯爭取權益的頻頻動作,高雄市消防局終於在2012年初開始試辦「一天八小時」的工作方案,然而,並不是讓全體消防員受惠,而只針對徐國堯一人。當然,這份試辦方案除了孤立徐國堯以外並沒有達成任何效果,因消防局隨即在同年5月的決定會議上否定了擴大辦理合理工時的可能性,理由是「人力不足」以及對其他消防員「不公平」。徐國堯本人則在6月底被不當調動到離家50公里遠的山區分隊服務,且往後連續兩年考績皆為乙等,2014年間更在短短兩個月內被記42支申誡,進而退職,這些舉措無疑來自上頭長官們「關愛」的眼神。

徐國堯上書進言的挫敗經驗說明了一個事實,以個人身份「向上」要求長官施捨改革消防體制非但不可能,更會招致打壓,使國家權力得以傾全力攻擊手無寸鐵的個人,瓦解改革的動力。徐國堯於是轉而「向下」尋求基層消防員的支持,在臉書上發起遊行,欲喚醒集體的力量繼續爭取勞動權益,短時間內即得到各縣市消防員近千人響應。而當8月31日逐漸接近,各縣市消防局的長官們也紛紛動員起來阻擋基層消防員參與高雄遊行,各地不同的打壓手段亦陸續傳出,或者柔性勸說,或者強硬反對,或者威脅調職,或者上級突然在遊行當天安排了訓練課程、臨時會議。這正是為甚麼遊行當天許多現役消防員必須配戴口罩,避免被長官指認出面容,有些甚至只能尾隨在遊行大隊後方不遠處,若即若離地移動,默默表達內心的支持。遺憾的是,當消防局專門委員李清秀接過遊行大隊的請願書,政府機關並沒有從此更加重視消防員的勞動處境、解決相關問題,反而將隊伍中被指認出臉來的基層運動者逐一打上乙等考績,以儆效尤。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與406搶救心肝大遊行

儘管高雄消防員的遊行示威所凝聚的集體力量尚無法撼動整個體制,卻造成了廣泛深遠的影響。遠在島嶼北端的首都台北市,另一群基層消防員受到831行動的感召,決定站出來改變這長期過勞的工作環境,因而有了「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成立,這是第一個為爭取集體勞動權益而生的消防員組織,徐國堯義不容辭地接受了該會監事的職務。然而,消防員的公務人員身份卻遭到工會法排除,從而不具備「爭議權」、「團結權」與「集體協商權」,幹部遭官方惡意逼退時也沒有「不當勞動行為」的法規保障,團結起來的勞動者僅能以「協會」的面目現身,只能依《公務人員協會法》對主政者發表不曾被採納的「建言」,其捍衛權益的抗爭行動亦往往被保守人士斥責為「於法無據」,甚至強加阻撓。易言之,從現行法律的角度看來消防員並沒有抗爭的權限,然而,不走集體抗爭的下場就是每下愈況的勞動條件、逐年增加的前線死亡率,或者訴願之後另一個被秋後算賬的徐國堯。法律的限制、官僚的打壓與保守的警消教育訓練,這樣一種延續自過往白色恐怖時代封閉、高壓的管理系統,其目的無非是要阻絕勞動意識與民主主義從公務體系的內部萌芽,使自發的運動者擔心「老大哥」的懲罰、使反對者對行動的後果充滿恐懼。

於是乎,消防員的勞動現場被型塑出一種「講求服從」、「不容異議」的文化,譬如當兩年來新北市消防員多名殉職以後,當地消防局一方面通告同仁不得發表意見,要為當局的「大家庭」著想,自己人不要找自己人麻煩,另一方面對於基層所建議能夠降低前線死亡率的措施又全不理睬。這樣一種被結構塑造出來的職場文化對於消防員追求「生活向上」的正當行動形成了實質阻礙,高雄市消防局從831遊行前後開始,兩年多來對徐國堯與其他運動者進行了一連串的打壓,調職、考績、申誡、退職等鬥爭手段就不再提了,連當地分隊長都在line的群組、在臉書、網路上散播攻擊徐國堯的不實言論,說那兩個月內42支申誡記下去都是徐國堯的「個性使然」――平均起來每工作三天就被記上兩支申誡(以高市消防員做一休一推算),試想,徐國堯的品行果真惡劣如此、這麼不會做人、一上班就犯大錯,他有辦法號召百千名消防員團結起來爭取彼此共同的權益嗎?儘管高雄的同仁在高壓近似戒嚴的空氣裡無法跳出來為徐國堯平反,駁斥那些惡意的論述,只能藉由消權會作出集體形式的聲明表達反對意見,但私底下仍有同仁感嘆道:「消防局不只剝奪了徐國堯的工作權,甚至連他的人格都要剝奪,可這人曾是一起吃飯、一起睡覺的同事啊。」然而,這樣的職場文化終究引發寒蟬效應,使得高雄市消防局內部人人自危,簡單說出真話竟成為無比困難的事情。

高雄831遊行結束以後,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除了官樣回應以外並沒有任何實質的做為,抗爭的拳頭好似打在棉花堆裡,而棉花不認為自己是被打到的那人。這就激起基層消防員新一輪的行動,分別在島嶼的南端與北端各自開花。首先,高雄在地消防員張家偉與熟悉勞動法令的徐國堯聯合起來,在當局以戒嚴似的政治高壓瓦解群眾動能的人人自危的情況下,他們不能走集體抗爭,改走體制內法律途徑,針對消防員工時過長一事向高雄市消防局發動行政訴訟,控告當局帶頭違法不給超時加班費與補休假(消防員每月加班費上限為17000元,超過不再加發,僅能補休,無法補休則記功打發,但每月360-480的工時遠遠不值),消防員的無償工時比起最嚴苛的責任制勞工已不分軒輊。這場官司纏訟約莫兩年,一直到2014年7月法院判決下來,張家偉、徐國堯敗訴,法官認為17000元的加班費上限縱沒有補休也有記功補償,此乃基於消防局內規,因此並未違反《公務人員保障法》――用既存的不合理法條論證行為並未違法,這只是無聊的套套邏輯。然而,隨著法院判決塵埃落定,高雄市政府開始秋後算賬,一連記了徐國堯42支申誡,其理由包括「向媒體發言」、「向廉政署檢舉長官貪污」、「擔任消權會幹部」等等,隨後又召開考績會將他馘首退職。張家偉則同樣連續兩年考績乙等。

另一方面,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2013年4月6日於首都台北發動了大規模的「消防員搶救心肝大遊行」,500名消防員微雨中從國父紀念館出發,經北市消防局,抵達台北市政府,「消防人力足,人民更幸福」是這次行動的核心口號。在北市府巨大建築物的陰影裡,消權會理事長楊適偉為過去救災捐軀的消防先輩們一一唱名,遊行大隊更將折好的紙鶴放置台前,為活著穿梭水火之間的消防員祈福。這一次,除了延續先前831補足人力、合理工時與專業分工的訴求,消防員對於自身的勞動環境有了更深入的思索,從而進一步提出「裝備要改善」的口號。這當然牽扯到「預算」的問題,依照現行《消防法》的規定,消防人員編制與裝備管理的職責皆隸屬於地方政府,中央消防署只負責編列預算,於是各地方縣市依預算之多寡其編制設備亦各不相同。因此,許多較貧窮的縣市不單不能增補消防人力,打火裝備的定期檢驗與更新更不可能。以消防員用來保障自身性命的防火衣為例,依規定每三年應汰換一次,但徐國堯身上那件一穿就是八年,脫線、磨損的結果已全無隔熱效果;又如救火必備的消防面罩,往往因為老舊、密合度不夠導致鏡片霧化,造成火場中視線不見前路,更甚者亦有面罩前端的呼吸器舊化脫落,導致濃煙嗆傷、死亡的案例,而這或許就是2014年3月底台北市方俊弘小隊長與6月新北市張哲偉學長烈火中捐軀成仁的主因。

消防員李宗吾在一篇給蘋果日報的投書上寫道:「消防員的救命器,並沒有每個人都有,新型的救命器還有能偵測危險氣體的功能;新型的空氣呼吸器更有定位功能,指揮官系統能明視各人員所處位置及空氣呼吸器使用空氣量;熱顯像儀能穿透濃煙密佈的災害現場,有助於消防員行動便利,更可利用顯示出的溫差,快速的發現受困者位置而搶救到生命。無奈,這些都是大家看到的消防員所沒有的先進裝備器材。」誠如消權會副理市長余宗翰所言,裝備之不完整,使得台灣打火弟兄只能像「偵測犬」一般憑身體的本能去聞、去衝,面對資訊不透明、化學物質外洩的未知情境,消防員也只能硬著頭皮上。再加上消防系統長期以來人力不能補足,導致前線消防員因過勞而判斷力遲鈍,以及同樣原因導致後援救護組的人力匱乏–––這麼說好了,這早已不是烈火無情,而是體制殺人。縱使不問國家何以這樣對待消防員,也該追問國家何以將台灣人民的「公共安全」視如草芥,任由大火奪去兩邊寶貴的性命。

2013年4月6日消防員搶救心肝遊行結束以後,消權會最終在論述上確立了四大訴求,那是「人力要補足,裝備要改善,救災要專責,政府別打壓」。這一次,官方對於基層消防員的一連串動作總算有了曖昧的回應――中央政府的消防署主張,自己只是編列預算,人事、設備的決定權在於地方;地方政府想當然爾,主張自己預算不夠,就算想擴編也沒辦法;中央與地方兩頭互相推諉,沒有人負責解決問題,這就是國家給出來的答案。


從高雄氣爆到901消防員公祭

兩年來,消防員追求「生活向上」的運動以高雄為起點陸續向外擴散,當南北兩地的基層運動者提出了救命的方法,挺身與保守的官僚系統搏鬥,遲遲沒有變化的僵固大環境卻持續啃蝕著基層消防員的生命。2013年2月12日,黃育隆因搶救五股冷凍工廠火警墜樓殉職;2013年7月6日,陳奕睿、彭祥億因救援泰山皮屋家具廠火警殉職;2013年11月18日吳宗鴻小隊長因救援新北市落水釣客不幸溺斃;2014年3月27日,方俊弘小隊長遭北市地下室火警爆燃吞噬;2014年6月27日,張哲偉葬身新北市地下停車場火警;2014年8月1日,黃尚強、王中、黃國棟、莊政潔、林基澤、劉耀文6位消防員因搶救高雄氣爆而殉職;2014年10月10日,黃錦益在竹南因救生艇翻覆葬身巨浪。不到兩年時間已有13名消防員殉職,更別提那些因過勞中風,未能見報即撒手人寰者。

2014年7月30日,高雄市政府召開徐國堯的免職考績會,商討徐的退職與否,消權會聯合自主工聯等勞動團體前往抗爭,希望阻止市府的決定。長官們還忙著打壓運動、欲使基層消防員噤聲,隔天就發生了震驚全島的高雄氣爆事件,隨機無預警的爆破在黑暗的街巷裡蔓延,路旁汽機車被炸得半天高,而基層消防員又一次在人力不足、裝備破損老舊、難以獲取完整資訊的情況下硬著頭皮冒死救災,終使6名打火弟兄慘遭烈焰吞噬。徐國堯身為氣爆現場第一線工作者之一,他認為如果裝備好些,部門間的分工更明確些,讓環保署的毒災應變隊可以即時統合指揮現場人力(消防員的訓練不足以妥善處理丙烯外洩),弟兄們的死傷或可減少。前線消防員可以憑藉嗅覺本能地判斷現場狀況並非單純的瓦斯外洩,然而,在沒有專門單位、新式儀器協助判斷的情況下,他們只能一味噴水、死守。基層消防員已經以緊鄰著死亡的經驗證明了裝備的改善、分工的專責化、人力之補足等向來的訴求乃是提昇公共安全、挽救弟兄性命一條勢在必行的路。

氣爆發生以後,台灣社會終於在哀慟當中給予基層消防員的勞動處境更多的關注,媒體紛紛報導,各地消防員亦自發性地投書報刊,力陳現行消防體制的困境與改革的方向。2014年9月1日,距離高雄氣爆剛滿一個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凱道上為殉職同仁辦了場公祭,超過千名消防員與民眾從全島各地聚集到自由廣場,手持燭光列隊步行至總統府前,悼念死者,也祝願這吃人的消防體制為生者而改革。面對那些死去的姓名,舞台前流著眼淚的消防員堅定地說道:「學長們已經完成自己的任務,接下來是我們的事了!」9月1日公祭的訴求亦不外乎「人力要補足、裝備要改善、救災要專責、政府別打壓」四項,當時消防署亦逐項做出回應――人力方面,承諾三年內培育分發2925人,然而,這相比全台缺員1萬3千餘名依舊落差太大;裝備方面,署方認為目前消防衣帽數量已足,如需汰換由地方政府處理,除了繼續把球丟給地方,對於熱顯像儀與救命器的補充亦完全不置一詞;專責方面,消防署願意將補蜂抓蛇、救貓救狗業務與地方相關單位研商移出,但對於高雄氣爆等大型災害發生時的專門對策單位則沒有回應;打壓方面,消防署主張消防員參與消權會須經主管機關核可。而消權會一邊亦製作了宣示不再打壓的聲明書給年底選舉的各縣市長候選人簽署,其中高雄市長陳菊也簽了,然而,徐國堯卻因為高雄的主管機關在前一天臨時取消排假,而無法北上參與這次公祭的行動,僅能透過錄影在現場表達意見。簡而言之,經過了這麼多事,除了表面上些許讓步,長官們不改的依然不改,虛偽的依然虛偽。

另一頭,主管氣爆發生地點的高雄市政府,同樣並沒有因為氣爆事件而對基層消防員,特別是徐國堯,所提出的正確建言給出正面的回應,相反地,徐國堯本人在9月9日收到了上頭的免職令。更諷刺的是,簽署核發的人正是黨外時代號稱「人權鬥士」的市長陳菊。高雄市政府剝奪人權的手段並不止於此,消權會在高雄地區有四名幹部,在徐國堯被「處理」掉以後,餘下三名亦陸續遭官方追殺,收到了考績會通知單的「警告」。該通報上頭搬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4-3條,說公務員參加民間團體活動需經主管機關「許可」,同時未經許可亦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否則將依規定「懲處」。試問,當協會內部存在著獨立的民主機制,幹部選舉在尚未確定當選前,如何提請主管機關「許可」?而當選後既已身為幹部,則主管機關死抓不放的「許可」權亦不過是「逼退」用的手段而已。說到底,高雄市政府正在使用源自於威權時代箝制言論自由、控管公務體系勞動者的反民主法條,來對付消權會的內部民主,市長陳菊這位「人權鬥士」已化身為當年他所反抗的「威權」、「恐怖」,被自己的對立面給吞噬。比較起來,其他縣市政府對於消防員之參加協會一事多半持觀望態度,台北與新竹更是主動核可,這樣一來,高雄市政府對於消防員的全面鎮壓儼然成為保守勢力的灘頭堡,反動官僚的先鋒隊。徐國堯遭免職後,儘管消權會旋即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抗議,痛批「綠色執政搞戒嚴」,然而,陳菊始終沒有認錯、不肯撤銷徐國堯的免職令。


基層體制的「轉型正義」

高雄市長陳菊曾不只一次在二二八追思紀念會上發言,矢志實踐「轉型正義」,也曾發出轉型正義仍未完成、有待不斷追求的浩歎。如果轉型正義指的是一個社會在民主轉型的過程中,重新面對、清理過往威權時代的歷史,特別是戕害生命、打壓人權者,從而追求一個與公平正義期待相符的新社會,那麼,陳菊目前的實踐成果是完全不及格的。回顧前述基層消防員兩年多來抗爭的歷史,既從高雄開始,最受打壓的部份也是在高雄,舉凡調職、考績、申誡、免職等鬥爭手段,乃至於在高壓、封閉的職場文化中棒打出頭鳥、摧毀異議分子的人格、逼迫其餘消防員噤聲,更欲阻絕媒體,不讓社會大眾聽見消防局內部同仁的真正意見,這全部是與過去威權時代相同的統治手法。

更進一步,高雄市政府之所以有能力這麼做,所憑恃的法律工具亦無非是過去白色恐怖年代,國民黨黨國威權體制的「遺產」――現行《工會法》將警消排除在外,切斷了公務體系勞動者與民間企業勞工兄妹的集體連帶,形成了島內勞動體制的分斷;《公務人員協會法》延續著過去反共抗俄仇視左翼的精神,剝奪了消防勞動者的「勞動三權」,不能組工會,不承認集體組織的代表性,不能以集體形式同上級協商訂定法律保障的協約;《公務員服務法》則禁止消防員發展主管機關核可以外的一切與民間團體的連帶――這些過時的、反民主的法律不消說早已違反了國家所簽署的《兩公約》中不得禁止公務員組織工會之條文,所有這些封閉性的規定,更只為了一個目的,撲滅公務體系內部勞動者的勞動意識。縱使地方政府沒有修改國家法律的權限,高雄市府也沒有這般蠻幹的必要,大可比照台北、新竹主動核准。而當「講求服從」、「不容異議」的職場文化在這些落後的、半封建的制度框架底下茁壯起來,高雄市政府並沒有反思歷史、追求轉型,反而在其他各縣市仍然觀望的階段率先搬出《公務員服務法》集中火力攻擊徐國堯,鎮壓勞動現場的異議份子,將源遠流長的戒嚴傳統重新發揚光大。這對於市長陳菊曾經費了半生苦苦追尋的「民主」、「人權」來說,實在是極大的諷刺。

這裡不得不問,台灣在社會進程的道路上所追尋價值到底是什麼?如果要談人權,那麼不論現行法規為何,各級機關單位針對徐國堯、張家偉、楊適偉、余宗翰一干勇敢消防員的打壓全都是不合理的;如果要談民主,就該讓第一線工作的基層消防員自由表達意見,並且凝聚形成具體的消防政策;如果要追求轉型正義,就應該補足人力、改善裝備、專責救災、停止打壓,徹底轉變這個不斷吞食人命的消防體制。解嚴至今,台灣島上陳舊的消防體制未曾真正良好地轉型,乃至於近二十年來在新自由主義席捲全島、國家不再提供足夠公共服務預算的情況之下,基層消防員只有服從命令承接那滿溢出來的公共工作,包山包海,愈來愈多,愈見吃重,終於淪落到今天過勞爆肝時有所聞,不到兩年殉職了十多人的慘況。儘管政黨曾經輪替、政策稍有不同,但整體而言消防體制、勞動現場並未實質轉變,反而每下愈況。難道所謂的「民主化」除了投票與表面上的換人執政,並不包括廣大勞動者憑其集體意志,改善自身生活環境的願景在內?

香港工人階級在最近「佔領中環」的運動中提出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口號:「民主為民生。」勞動者的正義是整體的「生活向上」,而不是手握選票卻改變不了任何事情的無力感,為此,需要基層體制朝向公平與公義轉型。在現今消防員的情境裡,如同前面已經詳細提過的,政治上需要籌組工會的正當權利,以及足以充分表達意見的言論、結社的自由,物質上需要的是人力與裝備的補充,從而凝聚出新的政策、更好的生活。從反面來想,如果一種表面上民主的制度無法實現廣大勞動者的生活願景,即使號稱正義,要它何用?或者這麼說,正因為確信民主可以造成改變、造成體制的「轉型」,所以才有深化它直到最最基層勞動現場的必需。高雄市長陳菊如果還保有黨外時期為民主奮鬥的記憶,如果自許依然是民主主義與轉型正義的實踐者,就應當停止對轄下消防員的打壓、讓徐國堯復職,並且推動高雄市政府協助基層消防員同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從而在全島範圍之內修正戒嚴時代國民黨留下的「遺產」、追求消防體制的實質轉型。如若不然,勞動者有自己的路。



小結:打火英雄的異化勞動

消防員是一個特殊的、極富理想性的職業,俗話說「火裡來,水裡去」,其業務內容除了跟他人的死亡搏鬥、也得跟自身的死亡搏鬥,這需要健壯的體魄以及過人的勇氣,因此,並不是任何條件下每個人都願意投入消防工作。反過來說,投入消防工作的人們都抱有一定的覺悟,為了挽救他人生命,允許自己的身體暴露於致命的危險當中,這本是人性最光輝的一面。報紙上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刊登現役消防員的採訪,許多人是因為曾經從烈火中被救出來、許多人覺得救命是偉大的工作、許多人望著父兄邁入火場的背影,於是從小立志做消防員。正是因為這份理想,讓所有基層消防員甘願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拖著超時加班的勞累身體、頂著老舊破損的裝備,以飛蛾撲火之姿咬牙衝入火場,只為將民眾的死亡率降到最低。

可是這幾年來勞動條件日漸惡劣,前線死亡率節節攀升,消防員的壯碩的身軀開始撐不下去。當他們站出來捍衛正當的權利,那些官僚大員竟然是這樣回應――當831遊行訴求專業分工,他們說這是「為民服務」;當406遊行訴求合理工時,他們說這是「為民服務」,消防員就算每個月工時突破480小時,平均時薪160餘元,也應該知福惜福。同時也因為是「為民服務」,所以即使長期過勞、即使工時薪資不合比例、即使裝備破舊提高死亡的風險、即使剝奪了言論自由有苦不能言、即使衝入火場沒有足夠的同伴後援救護,基層消防員也必須甘之如飴――這種話消防員自己可以說,但推諉改革責任的官僚沒有資格說,當他說了,他便是在利用消防員從來「為他人奉獻」的道德理想,從中加以剝削,他已化作提高死亡率的吃人體制的一部份。

更具體一點,目前全台灣550個消防分隊當中,有四成分隊每天上班的人數不到六人。因此,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性:其中有兩人出勤一件救護、兩人應長官要求去為民服務,再扣掉值班的一人,火警發生時能趕往現場的只剩下一人。如果受困火場的你追問那僅存的一位消防員,其他那些懷抱救人理想的消防員到哪裡去了?答案可能是他們正在幫長官澆花除草、在幫別人撈布袋蓮,他們不得不把勞動力耗費在消防以外的地方,其實他們很想趕赴火場挽救同胞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這層意義上,這兩年多來從徐國堯對非理體制的衝撞所開始的一連串基層消防員抗爭行動,其四大訴求:「人力要補足、裝備要改善、救災要專責、政府別打壓」,不只是為了改善自身勞動條件,不只是為了提昇民眾公共安全的品質,更是為了重拾人性中相救急難、互相扶持的光明面――當扭曲的體制不停吞食人的生命,消磨人的理想,反抗是為了恢復人類的尊嚴。

南科一夢:奇力光電關廠案

2013年7月中旬,位於一期南部工業科學園區的奇力光電宣佈關廠。

奇力光電是一家年輕的公司,2006年由奇美實業與奇美電子投資設立,登記資本額爲15億元,實收資本額卻僅有2億5千萬。當時LED光電產業正要起飛,奇美集團抱著面板生產垂直整合以提高競爭力的願景跨足其內,而奇力光電作為奇美電子產業鏈的一部分,遂被外界視為夢幻似的產業明日之星。早些年奇力光電甚至擁有「一條龍」式的生產能力,LED的全部製程從磊晶、晶粒到封裝都可以自己來。

金融海嘯發生以後,群創光電於2010年併購了奇美電子和統寶光電,試圖透過規模整併來度過景氣的低谷、經濟的震盪。奇美電子的股票轉到群創手上,至此,奇力光電的兩大股東便成了群創光電和奇美實業。然而,群創接手的奇美電子轉投資子公司多達上百家,縱使有心整併,也無力深入各子公司的營運來提昇整體的綜效。

奇力光電於是從明日之星搖身一變成了產業的孤兒——奇美實業已無心經營,群創光電更不願以垂直整合的方式吸收奇力的產品,反而讓奇力在LED市場上與同業削價競爭。幾年來全球電子零組件產能急速擴張,特別是LED的產量早已供過於求,產品價格迅速下滑。在這劇烈競爭的環境裡,LED製造商不是沒有生意可做,而是訂單明明接不完,虧損卻隨著生意越做越大。儘管去年奇力光電營收高達29億元,毛利率卻是負28%。

今年7月,當銀行聯貸的償還期限將屆,奇力光電的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事陸續辭職,短短十來天整個董事會人去樓空,公司便在查無負責人的情況下結束了工廠的營運,只留下積欠18家銀行、4家票券公司共56億元的債務,以及近千名失業勞工。


經營不善?還是惡意掏空?

2013年8月12日,台南市勞工局會同奇力光電自救會召開勞資調解會議,由於資方始終無人出席,調解遂不成立。原總經理兼董事長陳領在媒體上表示:「已請辭,不具代表人身分。」群創、奇美兩大股東則宣稱:「僅僅是出資,並未實際參與經營。」資方宣稱自己不存在,好像奇力是一家幽靈在營運的公司。

可是考察奇力光電曾經聘任的4位總經理、3位董事長,全部是由奇美集團指派或推薦的專業經理人。如果奇力關廠的原因是經營不善,那麼指派、推薦經營團隊的奇美,以及未善盡監督之責的群創,應該對員工負起最大的責任。更何況現在自救會裡還有離職員工在質疑,奇力關廠的原因根本不是經營不善,而是惡性掏空。

回顧2009年末,依據奇力員工的說法,時任奇力光電總經理兼啟耀光電總經理的丁景隆決定打破原本「一條龍」的生產格局,把奇力的LED封裝線、燈板產品線切割掉,將相關機台與設備出售或借予啟耀光電。同時也動員工程技術人員,將這兩條線的技術導入啟耀。啟耀光電同樣是奇美轉投資的子公司,原先做的是冷陰極燈管(CCFL),當時市場上已顯露出CCFL行將被LED取代的趨勢,在取得奇力的設備與技術之後,啟耀光電轉換跑道踏足LED產業,從此逆轉了2009年稅後淨損4.52億元的局面,可是奇力自己卻失去了垂直整合的優勢。

在當時同樣身為奇美營運長的丁景隆的主導下,2010年奇力光電再度出資買下了啟耀閒置的廠房與設備,也就是現在的奇力光電二廠兼總部,位在南科堤塘港路上、啟耀光電的隔壁。根據當年一則新聞,價格約在11-12億元,所費不貲。然而,這個剛買來的廠房卻過於龐大,以致有一半的空間閒置著,於是奇力資方再把其中一層樓與部分的倉庫回租给啟耀光電。因此,現在雖然奇力已經關廠,啟耀的員工還是天天在奇力二廠裡上班。任何人都知道買東西要貨比三家,類似這樣損己利人的投資,除了把好處都送給啟耀以外實在看不出什麼道理。

這些詭異的政策既經由當年的奇美營運長之手實施,應該可以認爲是奇美集團的意志在主導,然而,2011年間奇美集團好似從奇力光電裡全面撤退,儘管它手上仍握有25%的股分,董事會中卻再無奇美實業的代表席次,只留下奇菱科技的代表擔任監察人。或許這一切都可以理解成奇美當年佈局決策失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最後只好撒手不管,或者盡可能救回更多的資產,而奇力光電的關廠只是一齣偶然的悲劇。可是,當資產的轉移明白擺在眼前,錯誤決策和惡性掏空就只有一線之隔,況且那條線往往異常模糊。


富爸爸想的和你不一樣

那麼現在來問另一個問題,爲什麼一間創設時只有2億5千萬實收資本額、後來才陸續增資到23億資本的廠商,可以倒銀行56億的債?或者進一步問,銀行爲什麼要貸款给奇力,難道它還款能力很強?不,奇力光電創廠後一直到2008年才剛剛轉虧為盈,2009年就虧損了2.3億,即使2010年景氣回升賺回9.6億,2011年又虧了5.9億,2012年更虧損到12.2億元。

銀行之所以貸款給奇力融資,恐怕只是因爲奇力背後有所謂「富爸爸」在撐腰,開始時是奇美集團,後來更有郭台銘的群創罩著。現在看起來,不管是幫到奇力還是幫到了啟耀,這兩大股東是專門來向銀行借錢,而不是來幫銀行收尾的。如果出一張嘴就能超貸幾十億,出了事還不用還,誰不會主動去借?這恐怕才是富爸爸現在想要的結局。

台灣銀行業的授信機制有明顯的缺陷,竟然可以讓一家沒有還款能力、沒有足夠資產做擔保的廠商這樣鉅額超貸。8月中旬,以第一銀行爲首的18家聯貸銀行團要求經濟部出面請群創、奇美解決奇力倒債的問題,因爲當初奇力紓困案正是由經濟部主持通過。沒想到銀行團反遭群創回嗆:「既然銀行團在聯貸當時已經做過評估,風險便該自己負責。」金管會同樣表示:「如果這筆債追不回來,會視情況要求銀行轉列呆帳。」

在這齣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國家的三角關係的悲喜劇裡,國家並沒有打算檢討這個明顯有問題的授信機制,只是要求銀行負起自律的責任(用它高尚的道德嗎?),同樣地,對於奇美、群創那些超貸他人存款以長自己事業的產業資本,國家也沒甚麼要求,只是為兩方居中協調,好像這關廠案只是幾個資本之間的爭執,他們自己談好了就解決了——沒有誰的利益會因為奇力關廠事件而被撼動。島嶼之南,近千名失業的工人,他們的意見好像一點都不重要。


奇力光電員工自救會的訴求

奇力光電過往的輝煌象徵著南科的發展之夢,奇美傳統產業向高科技轉型的夢,公司上市投資人股票溢價的夢,大台南古城轉變科技新城的夢。爲了這些已成泡影的幻夢,近千名奇力員工才從四面八方湧入南科,不僅大多數人已在台南設籍置產,背負著車貸、房貸,更將自己的積蓄用來購入公司股票。

公司倒閉以後,那些原先從10元到18元不等,代表著對公司信心的「員工持股」,全數化為壁紙。計一萬多張員工持股,無從追討。員工持股佔公司全部股票的8%,光是用票面價值10元來計算全部就超過1億元,許多人更借貸了數百萬來認股,付著利息等待公司上市的那一天。

除此之外,公司還積欠這些員工資遣費、代墊款、預告工資等,共計8千多萬。近千名員工的資遣費才這麼少,一方面是因爲奇力光電成立沒幾年,最最資深的員工也才7、8年年資;另一方面,勞退新制修惡後,員工資遣費只能領年資乘以0.5個基數,基層作業員平均起來領不到10萬元。

8月26日,300名奇力的關廠勞工來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要求政府向奇美、群創兩大財團,追討積欠的資遣費、預告工資;以及母公司認購回員工的認股,還有更重要的,給失業勞工們一份工作。抗爭當日,自救會提出了下面幾項訴求:

1)資遣費用5,000萬元,8月薪津費用2,700~2,800萬元。
2)102年5月迄8月勞工退休金、勞健保費提撥,員工差旅費及代墊款應由公司負責。
3)群創、奇美實業兩大股東將員工股份買回。
4)轉介員工至群創、奇美旗下關係企業工作。
5)檢調介入調查奇力內部是否存在不法掏空行為。
6)修法讓勞工債權優先於銀行抵押權。
7)修改勞基法28條,資遣費、退休金納入墊償範圍。
8)市政府於2週內出面召集兩大股東與自救會協商。

市政府、財團簡單發一份新聞稿,媒體就必須為他們把話廣爲傳佈,不管那些話語是真是假、又隱藏了誰的利益。相反地,關廠勞工卻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動員,才能讓社會聽見自己的訴求。為什麼奇力自救會不顧各方勸阻,硬是在26日走上街頭,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對許多員工而言,也許這次是頭一份工作、頭一次失業、頭一次遭遇關廠,頭一次上街抗議;這些員工裡,可能有剛畢業的大學生、即將臨盆的產婦、外地來打拼的遊子、對科技業懷抱著憧憬的勞工,但這些頭一次,重重地終結了他們這場南科的大夢。不過現實告訴我們,即使夢醒了,感覺高挫折的,永遠不會是那些財團與官員們。


台南市政府的兩面手法

事實上,奇力關廠事件從一開始到現在,員工自救會只有兩次在媒體面前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一次是8月12日破了局的勞資調解會議,另一次機會則是自己爭取來的,憑藉8月26日的陳情活動的形式。在其餘的時間裡,主流媒體關於奇力關廠的報導要不在說群創多有誠意解決問題,要不在說台南市政府做了多少事、為勞工爭取了多少權益,甚至代勞工向資方提告,賴清德簡直是神。

市政府勞工局確實做了很多事,他們主持勞資調解會議、他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他們爲員工辦理失業給付、舉辦就業博覽會、他們還承諾要申請8月工資的墊償等等。可是這些都只是法律明定的、最起碼的勞動保障,站在市政府的高度上,進一步以公權力介入這不對等的勞資關係,為勞方取得更多的權益,才叫做有在努力。更何況現在市政府對於員工的下一份工作、資遣費以及股票都沒有實質作為,卻在媒體上表現自己是如何地「有為」,比起地方首長,賴清德看起來更像個演技不錯的藝人。

舉個例子,8月中媒體大肆報導起「市府代替勞工提告」的新聞,說台南市政府將代替奇力員工,控告公司業務侵占,但這業務侵占,告的是雇主沒有提撥勞健保、退休金這事。不過媒體沒講清楚、政府也沒表態的,還有奇力光電積欠員工5千餘萬的資遣費、2千餘萬的預告工資,還有破億的員工認股,這些員工真正要的東西別說是提告了,連像樣的追討動作都沒有。實際上,勞健保這事是勞保局、健保局就可以處理的,不需要市政府來告,員工依法就保有這幾個月的勞健保年資,因爲資方在薪水中原已扣款。

有關奇力員工要求介入調查是否涉及掏空一事,市府也「發函」給勞委會,請勞委會將奇力「資方」(不知道是指誰)限制出境;同樣也「發函」給檢調單位,請檢方介入調查。如果光是發函就能解決問題,自救會只要發函給奇美、群創就能拿到資遣費了。台南市政府厲害的地方在於,看起來什麼都做了,實際上什麼也沒做,甚至還在這個過程裡為資方暗渡陳倉。比如說,在市政府和資方共同設定的討論脈絡裡,不知不覺,員工「依法」拿不到資遣費已成爲社會多數人的共識了。


科技業與關廠潮

如同前面已經提過的,十幾年來全球電子零組件產能的擴張,原已造成利潤率的下滑趨勢,再加上金融海嘯過後,作為消費終端大宗的歐洲市場已經萎縮,各家製造商之間競爭變得更為劇烈。從2010年面板廠群創併購了奇美電子和統寶光電的先例看來,台灣的資本家們打算透過電子業界的整併度過這段經濟的低谷。

可是結果並不樂觀,試看現在群創的財務狀況,2009年虧損24億元,2010年虧損148億元,2011年虧到644億元,2012年還是虧292億元。群創的股本稿達910億元,可算一算,這4年內群創已經虧掉1.2個股本,如果再虧下去,群創還有活路嗎?

回顧過去的歷史,20年前的台灣紡織業、造紙業等勞力密集產業也曾出現類似的利潤率下滑狀況,當年資本家面對這個問題的方法,是將產業外移,南進、西進的呼聲不絕於耳,為的就是要壓低生產成本、迎合競爭趨勢,最後引發關廠潮,在台灣本地製造了大批失業工人。當年的關廠潮集中在紡織、造紙、基本電子等產業,難保同樣的潮流不會轉移到現在的高科技業。

台灣電子業的資產階級能否找到一條新的出路,避免當年的歷史再度重演,這涉及複雜的條件,現在尚無法斷言。不幸的是,LED製造商已經出現了關廠與外移的徵兆。除了奇力光電因LED產業的變遷而關廠,同一時間在同一地點,南科內晶發光電同樣也關廠了。晶發光電關廠的原因,正是因爲力晶集團打算將產線外移到中國大陸,據說是因爲當地政府有政策性的補助。

從奇美、群創到力晶集團,現在可以清楚知道,不是只有傳統產業、中小企業才會發生關廠的問題,大財團主導的上千人的大公司同樣有可能發生,縱使科技新貴也有可能成為關廠工人。許多人以為台灣的制度比起以前已經更加健全,我們有勞退新制、帶著走的退休金專戶,還有大解法和就業保險,但是從奇力關廠事件看起來,現在的制度仍然無法保障勞工面對關廠時的處境,資遣費同樣拿不到。更何況勞退新制也不能保證資方必定會把錢匯到專戶,根據今年5月的一條新聞,全台有8萬企業並未提撥那僅僅6%的退休金。

如果關廠的問題在台灣並未絕跡,如果勞工仍然在失業後無力取得資遣費,如果關廠的隱憂正一步步地靠近,那麼制度性保障的確立——爭取修改勞基法28條,將資遣費、退休金納入墊償範圍,就是全台灣勞工迫在眉睫的任務。